兩性交往的定義

2010-01-21 8:51 pm
想請問各位
如果男女之間彼此決定交往
而且是以結婚為前提的
這樣代表他們就是男女朋友了嗎

如果是
女生對男生的稱呼還是"X先生"
這樣很正常嗎

不好意思雖未牽涉成人話題
但我不想知道小朋友的想法
更新1:

昨天我跟她提到了這問題 我問她是不是因為快要31歲了 所以只是隨便找個男生交往 其實根本不喜歡我 可是她很緊張地否認 她覺得她想不到更好的方式稱呼我 也叫不出口 根據了解 她竟然從來沒有過正式交往的男朋友 她並沒有太糟糕的外表與個性 只是矮了點(152的樣子) 實在令我想不透 可是在我還沒牽她手之前 她站在我旁邊經常會有意無意靠著我 又讓我覺得真像是那麼一回事

回答 (3)

2010-01-28 5:24 pm
✔ 最佳答案
你們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應算是互相給機會的認定~


但是這是以責任為前提的交往~

互相之間應只有些許的好感吧~

頂多是喜歡~不是愛情~



好好地真誠地認識對方比較重要~

或許先交往一陣子之後再說吧~!!
2010-01-21 9:38 pm
兩性交往要被稱為男女朋友必需是兩情相悅
至於現在彼此的稱呼如何
我的看法並不是那麼重要
或許需要時間
或者彼此更了解之後
更能相知相惜
要怎麼叫對方
自然而然便會喊出了
因此不必介意現在她稱呼您X先生
用點心讓大家更熟悉對方的一切
拉近彼此內心的距離
前面所說的兩情相悅的男女朋友自然就成型了
祝福您們囉!
2010-01-21 9:20 pm
決定交往就是男女朋友了

並不需要以結婚為前提才算

當然,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也算男女朋友的

不過

男女朋友間,還用 X先生X小姐稱呼!不覺得非常奇怪嗎?

X先生X小姐,是對不熟的陌生人才用的稱呼

除非是日本人,日本習俗好像男女朋友也是用 先生小姐稱呼對方的

但是,在台灣來講,這實在不正常

其實兩性交往的定義很廣泛

個人有個人的見解

怎樣才算男女朋友?

以我個人的觀點來看的話

只要彼此有互相承認對方,就算是男女朋友了

收錄日期: 2021-04-27 12: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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