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因為佢已經打贏官司,即是無罪,而你不再聘請佢,佢當然有權去勞工處告你毀約,要你賠償,這筆錢一定要比,除非你有新的有力證據證明佢偷咗你野,或者你請律師幫你,不過請律師的費用可能仲貴過你賠比佢,除非你有錢和時間同佢慢慢玩,如果唔係我建議你都係比錢算吧,如果你堅持要打官司而你又輸的話,佢停留在香港的住宿費佢有權要你賠的,算吧,邊有工人唔偷野,話比你聽有工人唔偷野都唔好信啦,請得工人就預左佢偷野.
要唔要賠二萬多元,你最好叫你個agent計下數,如果佢真係已經去左勞工處告你,你最好比勞工處睇下條數對唔對,有時d工人只是兇你未必真的去了勞工處,只要賠足合約錢就可以了,不用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