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子女能否向親生父親追討生活費?

2010-01-19 11:40 pm
本人的男性朋友跟前女友分手後.前女友有了bb.雙方都是成年人.
但我的男性朋友不想要bb.而他的前女友就想當單親媽咪.
在大家都沒有結婚的情況下.日後bb出世後.前女友可以向法庭申請向我的男性朋友追討bb和她本人的生活費嗎?
因為我朋友不想付生活費.生bb出來是其母親單方面決定.而且我的男性朋友沒有工作.還在讀書中.沒有收入.
更新1:

我係想問.日後我朋友既前女友.如果向我朋友追討bb或者佢本人既生活費. 法庭會受理嗎?香港法例會規定我朋友要俾生活費嗎? 因為佢地都無結婚.亦唔再係情侶關係. 係香港法例下.我朋友需要向未婚既子女提供生活費嗎?

回答 (3)

2010-01-20 12:12 am
✔ 最佳答案
那除了有口頭協議外,最好還有書面協議,白字黑字寫明,以免日後該女子或孩子向父親追討生活費。

2010-01-20 10:34:10 補充:
你朋友當然要向其子女提供生活費,所以我才說,白紙黑字寫明,以免日後麻煩。至於其前女友就不能。
2010-01-28 11:51 pm
極其量, 要負責子女既生活費用, 但唔使俾前女友的生費費用...

就算前女友要前男友負責, 都要有証據証明子女係男方的親生子女, 要驗DNA囉....

法例好似無話父母一定要養子女喎.. 子女又一定要養父母喎....反而男方將來有錢又死左, 咁私生子女就都有權分家產咋噃....

呢啲咁既民事訴訟, 女方無錢都唔會做啦... 佢有錢都唔使去告啦...
2010-01-22 2:20 am
要付孩子的生活費,但無須照顧已分手的女友。

2010-01-21 18:24:40 補充:
縱有協議書免除父親支付孩子生活費,若母親失業或經濟有困難時,父親亦不能逃脫責任。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06: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19000051KK0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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