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轉股東

2010-01-19 5:31 pm
有限公司如果要轉股東名字,是要有甚麽手續及要準備甚麼文件;現時普通有限公司,是否必須要有兩個人名呢?

回答 (3)

2010-01-19 6:25 pm
✔ 最佳答案
你所說應是轉股東人士, 即像是陳大文把轉股份轉給王小明:

程序:
1. 董事開會或written resolution (睇公司章程決定簽名人數)
2. bought notes and sold notes (要兩個人簽名)
3. Instrument of Transfer (both transferor & trnasferee have to sign)
4. Letter to Stamp office (1 of director)

如公司已有營運, 稅務局是要度核樓報告及最新的公司內部帳目一併遞上

如不明or需help 可來信給我,thanks

參考: 專handle轉股事宜
2010-01-19 6:27 pm
根據新例, 可以得一個股東及一個董事, 但秘書要另一人, 股東轉名要準備"轉讓文書" instrument of transfer 及"買賣單據"bought and sold note"雙方簽名連同書仔(M&A)及audit account, 即日到印花稅署打厘印(遲左要罰款), 之後, 寫入登記冊, 註銷舊股票及發出新股票
2010-01-19 6:17 pm
公司條例》並未就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本訂定最低金額。在香港成立一間股份有限公司,須最少有一名創辦成員,而每名創辦成員須持有的股份數量最少為一股。






如現任董事辭職的日期與委任新董事的日期相同,申報更改董事的表格D2A應由辭職的董事還是新任董事簽署?
該表格是在更改生效當天簽署,辭職的董事或新任董事也可簽署。但如表格是於更改生效當天之後簽署,便應由新任董事簽署。

如公司董事或秘書辭職,而公司已經以指明表格D2A通知公司註冊處處長,則辭職的董事/秘書是否需要遞交指明表格D4存檔?

如公司已遞交了表格D2A,申報其董事或秘書辭職,辭職的董事/秘書無需遞交表格D4存檔。只有當辭職的董事/秘書有合理理由相信公司不會把辭職一事通知公司註冊處處長,才需要遞交表格D4存檔。



收錄日期: 2021-04-12 11:02: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19000051KK0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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