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朋友早前於某屋苑被鎖車(請原諒), 據他說是用一條鎖鏈鎖的,
因該屋苑並無任何入閘及拍咭、按咭等設備, 他先前到該屋苑都無問
題, 但他今次只離十分鐘不到便鎖車, 他當時很嬲, 跟管理公司的人理
論不果, 他便拿東西把鐵鏈整斷, 當時正有一管理公司的人用相機影他
的車(不知當時有無影到他的樣?), 問題發生了, 我於前天接到警署打來
的電話問我是否車主(因那部車是用我名字登記的, 但我本身没駕駛執
照的), 問我當天車是否在那屋苑, 說要找當天的司機, 又說如找不到司
機要我負責, 告我刑事毀壞, 我應怎樣回答? 我是否需要到警署給口供?
另如我說找不到司機或不知道? 由我作為車主負責可不可以? 刑罰重嗎?
如由我男友負責, 他的刑罸會較我重或輕? 因不太懂法律及第一次發生
這樣的事, 所以很煩, 請各位指點, 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