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現在手機還是記在前男友的名下,
該前男友可以調出我女朋友的通聯紀錄,
而他已經三番兩次調閱我女朋友的通聯紀錄來撥打電話給我
(也不知居心何在????)
我曾經請他不要再打來了,但他仍然持續這樣的行為,
想請問專業人士,對於這樣的舉動,有涉及到任何法律問題嗎?
謝謝!
更新1:
雖然手機是登記在前男友名下, 但是每個月的費用是我或我女友在支付的, 跟前男友說過要違約(錢由我支出),他不要 跟前男友說過要過戶給女友,他也不要 他除了會調出我的電話撥給我之外, 還會撥給我女友的其他朋友, 有時候也會用無號碼或他朋友的電話, 因為我的電話常常會接一些比較重要的電話, 實在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該接什麼時候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