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有涉及任何法律問題嗎?

2010-01-20 2:20 am
我女朋友的手機因為合約關係,
所以現在手機還是記在前男友的名下,
該前男友可以調出我女朋友的通聯紀錄,
而他已經三番兩次調閱我女朋友的通聯紀錄來撥打電話給我
(也不知居心何在????)

我曾經請他不要再打來了,但他仍然持續這樣的行為,
想請問專業人士,對於這樣的舉動,有涉及到任何法律問題嗎?


謝謝!
更新1:

雖然手機是登記在前男友名下, 但是每個月的費用是我或我女友在支付的, 跟前男友說過要違約(錢由我支出),他不要 跟前男友說過要過戶給女友,他也不要 他除了會調出我的電話撥給我之外, 還會撥給我女友的其他朋友, 有時候也會用無號碼或他朋友的電話, 因為我的電話常常會接一些比較重要的電話, 實在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該接什麼時候不接

回答 (6)

2010-01-20 2:56 am
✔ 最佳答案
您好~

請問他是打無聲電話給您,還是有出言恐嚇?



夠成電話騷擾的要件如下:

以電話騷擾他人應視其具體個案,認定騷擾程度有無達到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之要件,也就是有無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如果是奪命連環call參考下面這個:

若以自由選擇接聽電話或是不聽電話或將電話關機,或是變更電話號碼等作為,如被騷擾而受有精神上之痛苦或導致住居安寧之干擾,在某種程度上構成民法第184條或195條侵權行為之要件(但須負舉證任務),得訴求法院為損害賠償或停止侵害或回復名譽等判決。



總結:目前法律沒有所謂的"騷擾罪",基本上是無法可管的。所以,最好就是考慮換電話囉(希望上述解釋能解決您的疑慮)
參考: 法律知識
2010-02-04 2:47 am
割捨不斷.連累他人.實在不應該.
2010-01-26 10:23 pm
我女朋友的手機因為合約關係,
所以現在手機還是記在前男友的名下
回答:請你的女朋友打爆手機,她的前男友就會停止這個門號

該前男友可以調出我女朋友的通聯紀錄,
而他已經三番兩次調閱我女朋友的通聯紀錄來撥打電話給我
回答:你跟女朋友不要再用這個手機聯絡

我曾經請他不要再打來了,但他仍然持續這樣的行為
回答:打手機很貴的,就讓他打吧,你只要把手機放一邊,不要聽就好

總結:不要管合約問題,反正也不是你們要付錢,請你的女朋友不要再用這個門號,不要再跟前男友有任何關係
2010-01-21 1:18 am
你女朋友的心態有點奇怪歐
不要用那個號碼不就得了
為什麼還要跟他有牽扯
2010-01-20 3:35 am
既然在前男友名下~還不簡單~
不要繳費~換個門號就解決了ㄚ~
要不就算綁約到期~沒經過前男友同意~也不可能過戶
問題還是在~牽扯不清~你女友的意向最重要吧~
是這跟她談吧~徹底解決~sim卡寄回去給前男友~~
捨不得門號的話也要捨得~
2010-01-20 2:50 am
手機還是記在前男友的名下
即然他是手機所有人,當然可以調閱通聯紀錄,(你怎知調閱通聯紀錄?)
只要他和你通話時,未有恐嚇或其它侵犯你的行為.............他沒有法律問題.
你可以不接他的電話嘛!

收錄日期: 2021-04-26 20:21: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19000016KK0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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