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遲咗入咪錶被抄$320, 但表格內Part B 最底一行寫往 "在適當方格加上(tick)號並刪去不適用者" 而我張告票有(tick)但沒有刪去不適用而係圈往適用位置來代表.
佢表示方式好清楚,想知有無格式規限?張告票可駁回嗎?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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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17000051KK0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