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疑問(有關私隱及贍養費)

2010-01-16 10:38 am
想申請離婚,女方為呈請方(家庭主婦)有積蓄,子女成年但讀大學。男方失業破產,但有聯名物業。

1) 問在呈請書中是否要註明子女的資料(如︰姓名及出生年月日等)? (因想保留私隱)

2)呈請人及子女還可要求取贍養費嗎?

3)如取1元象徵式贍養費是由哪方支付出,一定是男方給女方的嗎?

回答 (2)

2010-01-17 4:39 am
✔ 最佳答案
1) 問在呈請書中是否要註明子女的資料(如︰姓名及出生年月日等)? (因想保留私隱)

答:樓主妳好!
當妳申請離婚時,不論是單方面還是雙方同意地申請,都需要填寫一份名為「 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的 2B 或 2D 的表格!
當中要填寫的不單姓名、出生日期等簡單資料!還要每名子女詳細列明是在學還是就業,就算就業都要填報資料,再加上住址和你們雙方的撫養和探視安排等!
請登入下列網頁內細閱其中的資料!

需要填寫哪些表格?
單方提出的離婚呈請
提出離婚呈請時,呈請人需要填寫:



表格2
離婚呈請書

表格2B
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如適用)

表格3
訴訟程序通知書

表格4
文件送達認收書(只需填寫案件編號和雙方姓名)
雙方提出的共同申請
雙方共同申請離婚時需要填寫的表格:



表格2C
共同申請書

表格2D
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如適用)
有關表格可向家事法庭登記處索取,以中文或英文填寫均可。填妥各項有關表格後,連同結婚證明書正本或其核證副本,一併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存檔費用為港幣630元。登記處會將案件編號。以後如有文件需存檔,均須在文件上註明該編號。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divorce.htm

2)呈請人及子女還可要求取贍養費嗎?

3)如取1元象徵式贍養費是由哪方支付出,一定是男方給女方的嗎?

答:這兩條問題可以一併作答!

要知道申請贍養費的權利是雙方均等的!並非祇由男方支付,其實男方一樣可以向女方要求分身家和取得贍養費!當然最終決定權在法官手上!
法官會視乎雙方的條件,收入情況,子女跟從那方生活等幾個方面去考慮!但可以肯定的卻是贍養費非祇有男方付出的!

現在男方失業更兼破產無收入,看來你期望從他那裡取得贍養費的機會恐怕相當低!
參考: cecimak 的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0-01-21 1:50 am
樓上ceci都答得七七八八, 我有補充少少

法庭係會將所有檔案保密, 只得雙方或法庭職員可以閱讀, 外人不得索閱, 所有個人資料, 法官都有權閱讀(除非會影響公平原則)

一蚊像徵式贍養費, 係保留個權利, 等第二時男方有錢時, 申請更改增加, (例如男方有遺產收益, 或破產令解除)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6: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16000051KK0016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