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問在呈請書中是否要註明子女的資料(如︰姓名及出生年月日等)? (因想保留私隱)
答:樓主妳好!
當妳申請離婚時,不論是單方面還是雙方同意地申請,都需要填寫一份名為「 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的 2B 或 2D 的表格!
當中要填寫的不單姓名、出生日期等簡單資料!還要每名子女詳細列明是在學還是就業,就算就業都要填報資料,再加上住址和你們雙方的撫養和探視安排等!
請登入下列網頁內細閱其中的資料!
需要填寫哪些表格?
單方提出的離婚呈請
提出離婚呈請時,呈請人需要填寫:
表格2
離婚呈請書
表格2B
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如適用)
表格3
訴訟程序通知書
表格4
文件送達認收書(只需填寫案件編號和雙方姓名)
雙方提出的共同申請
雙方共同申請離婚時需要填寫的表格:
表格2C
共同申請書
表格2D
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如適用)
有關表格可向家事法庭登記處索取,以中文或英文填寫均可。填妥各項有關表格後,連同結婚證明書正本或其核證副本,一併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存檔費用為港幣630元。登記處會將案件編號。以後如有文件需存檔,均須在文件上註明該編號。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divorce.htm
2)呈請人及子女還可要求取贍養費嗎?
3)如取1元象徵式贍養費是由哪方支付出,一定是男方給女方的嗎?
答:這兩條問題可以一併作答!
要知道申請贍養費的權利是雙方均等的!並非祇由男方支付,其實男方一樣可以向女方要求分身家和取得贍養費!當然最終決定權在法官手上!
法官會視乎雙方的條件,收入情況,子女跟從那方生活等幾個方面去考慮!但可以肯定的卻是贍養費非祇有男方付出的!
現在男方失業更兼破產無收入,看來你期望從他那裡取得贍養費的機會恐怕相當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