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務人員升等考試疑問

2010-01-15 7:55 pm
1.請問各位大大,如果還是辦事員,但考上薦任升官等考試,能否立即升5-7職等上科員(課員)?還是得等機關出缺?如果這樣的話,不就等於是資格考了?
2.那法院的委任書記官是否也得通過薦任升等考,然後佔薦任書記官缺才能5-9之內升等?

回答 (3)

2010-01-15 8:39 pm
✔ 最佳答案
1、考上只有資格 缺另找
沒錯 ~~就是資格考
基於考試公平性 薦任升官等及格取得等同高考及格
但考試難易差很多 如不這樣規範 會造成更嚴重高資低考
且對於初試公務員形成壓縮
因為如果考上薦任升官還要開缺 那對外的高考缺會更少

2、如你說得
2010-01-15 11:29 pm
其實薦任升官等考過,要升遷到薦任已經相對很簡單

哪像簡任升官等,一堆九職等的公務員就抱著簡任及格證書到退休都佔不到簡任缺.

能考薦任升官等,表示已經 5 本 5 以上

那五本五還佔不到科員缺

那表示科員缺已經被佔光光,

有可能是被其他同職等同事佔去,而他無意願考升官等的,離退休還有一段路的話

你看能不能私下花些錢跟他喬,喬好兩人去跟首長請託互換職缺

他也沒損傷到(因為他也沒有薦任身分,除非他日後有機會受薦任訓,不然也是如此),

你也算是卡到位子,好歹可以爬到六七本

當然你可能會想說 為何要花錢?

那反過來講別人也沒有義務把缺讓給你.

其他都類似..就這樣
2010-01-15 9:50 pm
1.如果還是辦事員,但考上薦任升官等考試,能否立即升5-7職等上科員(課員)?還是得等機關出缺?如果這樣的話,不就等於是資格考了?
2.那法院的委任書記官是否也得通過薦任升等考,然後佔薦任書記官缺才能5-9之內升等?

基本上你說的情形是不會發生的,因為薦任升等考有其一定的資格條件,依公務人員升等考試法 第四.五.七條規定如下:
有關資格條件部分:
第  四  條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薦任升官等考試︰
一、具有法定任用資格現任委任或委派第五職等人員滿三年,已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最高級。
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現任委任第五職等人員,並具有前款年資、俸級條件。
三、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之現任委任第五職等人員,並具有第一款年資、俸級條件或現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人員。
四、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第五項之規定經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現任薦任或薦派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人員。
五、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現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人員。
第  五  條  現職人員報考升官等考試,以現任或曾任職系之類科為限。但下列人員之報考類科,並受以下之限制︰
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二款規定仍繼續任用之人員,僅得應經銓敘審定之各該技術職系升官等考試。
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之人員,僅得應經銓敘審定之各該職系升官等考試。
三、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人員,僅得應經銓敘審定之各該職系升官等考試。
升官等考試之技術類科,依職業管理法律規定須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始能執行業務者,應具各該類科專門職業證書始得報考。


有關成績計算部分:
第  七  條  現職人員於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年終考績或年終考成成績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者,其考績或考成之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時,併入升官等考試之總成績計算,比例為百分之三十,考試成績為百分之七十。
考試成績高於考績或考成平均成績者,或最近三年年終考績或年終考成成績未達一年列甲等,二年列乙等以上者,其考績或考成成績不列入總成績計算,並以考試成績為總成績。

如有其他問題可參考公務人員升等考試法全文規定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96&ctNode=1365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6 23:08: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15000010KK0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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