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也想要離婚....

2010-01-14 9:34 am
看到很多人的問題大多數是女方對於不負責任的對方想離婚或處於弱勢以致離婚不成,但有沒有是負責任的男方想離婚而遇到問題求助的,麻煩請專家或有類似經驗的人提供些見解或方法...

但不歡迎....
只會貼文複製的.....很會貼文複製的.......超會貼文複製的回答.....

1.若女方長期住在娘家且也不帶小孩回家(小孩現在已經快4歲了),連節慶假日也不回家,算不算是有過失的一方?算不算是惡意遺棄?

2.男方並非不負責任的先生及父親,雖然女方未帶小孩回家同住,卻也有給相關生活費用,但小孩長期住在母親的娘家,使得小孩未與男方的親屬有接觸與共同生活的機會,若以小孩子的意願一定是要跟母親的,但是因為母親不回家才致使小孩不願回家,請問男方取得監護權的機會有嗎?

3.男方家庭的經濟狀況與收入並非很好,但絕對優於女方。

4.離婚後的探視權是否也包括可以把小孩帶回家與長輩相處?若是因女方的因素致使男方無法行使探視權,那麼我還要繼續付扶養費嗎?

5.這實在是很無奈!不是不要小孩,卻因為小孩的母親執意待在娘家,能怎麼辦呢?如果小孩對於家庭的描述只有母親方的內容而沒有父親方,這樣算不算是心理偏差?

我想了解的是~~若不離緍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改善目前的情形?若離婚對男方取得小孩監護權的機會有嗎?母親一直不讓小孩回家,卻只要生活費,離婚後只要錢不給探視時怎麼辦?真的很希望可以把小孩子帶回來,否則難保未來偏差的行為擴大~~~

感謝願意提供回答的人,沒有誠意者勿留言!
更新1:

謝謝大家給的建議,不過好像有很多疑問,在此補充點內容... 婚前她就住在我家快一年的時間,家裡只有父母同住,結婚後很快就生了個小孩,然後回娘家做月子後至今就沒再回來過,至於為什麼不回來,我當然知道一定有原因,大家住在一起難免會產生些誤會,但絕非虐待或侮辱,我倒想請問那些自以為是的留言者,我沒喝酒賭博,也有正常工作賺錢,究竟是什麼原因可以讓女方在經過那麼久的時間還無法諒解我的父母?如果真那麼不能接受,為何婚前住了一段時間卻可以接受?我認為婚姻間是該彼此體諒的,沒有理由要我放棄自己的父母吧! 至於你要問我為什麼她娘家媽媽不會說什麼話,這點我的疑惑跟大家是一樣的,無解!(真不知道是誰家的教育有問題~~)

更新2:

還有我想特別請教005留言者~~辣椒:如果你帶著小孩待在娘家3年來都不曾回家,你還有什麼立場向孩子的爸要錢??我是因為不想跟她有爭執才讓小孩待在那,不是我不願意帶小孩好嗎?不是告訴你我很無奈了嗎如果這樣的還不算是有責任,那麼我想你擇偶條件應該特別高吧!!(如果你是來告訴別人你的觀念非常好,而批評別人的認知是錯誤的,那麼請勿再留言,不好意思) 我是來解決問題,不是要來討論家務事,我想大概只有Alex了解我的問題吧~~ 不過既然有人贊助,就容我多問點問題~~~~~ 你說的匯款記錄與錄音我都沒有,不過~~~這是要做什麼的??

更新3:

我想我給過機會,或許只剩離婚一途了.. 若要求履行同居義務是要先遞調解書還是訴狀?? 那對方會不會也對我提出相同的要求?她的戶籍在他娘家,同居的住處是哪裡?但是...她家沒有給我住的空間!! 法律條文就不必了,我想了解的是實務上會遇到的事,比如上述的問題,還有時間大約要多久,或是訴訟的程序問題,訴狀是不是要請律師寫?大約費用?監護權我沒有一定要,若是由專業人員評估跟著媽媽比較好,只要可以給我看小孩就好,可是這是在訴請離婚時才提出的嗎?還是前?後?

回答 (10)

2010-01-15 6:16 pm
✔ 最佳答案
我不了解~你問這麼多...你的問題要按你的順序回~會很亂~我一併給你答案~

搬去跟老婆住?怎麼會有人提這樣的建議...這不是大男人主義...算了懶的解釋!

你給生活費~每月給給的合理又固定~

那你老婆竟然還不願意給小孩回你住的地方..什麼東西~

我猜是你跟你父母住的地方吧?他跟你父母很不合?這是比較可以說過去的理由~不然這樣的女人...

現在你要做的~每個月給小孩的生活費要有紀錄可查~銀行匯款就可以~

最好是一直都有~記錄了~不然你就打電話的時候錄音起來~要提清楚~

再來你向法院申請~要求你老婆履行同居義務~除非他父母有某個是殘障~而且年紀又大~她又是家裡的獨生女~否則他提不出理由不履行~

她要是不願意遵守法院的裁定~半年後你就可以依此提離婚~再爭取小孩的監護權~

其實有錢沒錢~不代表就會贏到監護權~主要還是個環境比較適合小孩生長~而你持續都有付~生活費~對你會比較有利~

只是因為小孩年紀小~官司~總有輸贏...就算小還判給你老婆~你還是可以保有探視~以及把小孩帶回來住的權利~當然法官是會規定時間的~

如果你老婆在離婚後~不遵守~那兩次你就可以提出~監護權改判~記住要留證據~

要是這樣的話~監護權還是會回到你手裡~

不過最好的結果還是~你依法要求她履行同居義務之後~她乖乖回家囉~

2010-01-18 01:15:35 補充:
履行同居意義一定會~要求你們調解~兩次~再進行裁定~
你再依此為理由~訴請離婚~
你只需要根據事實陳述~
監護權~的問題~在你提出離婚裁判時也可以一併寫進去~
但是這是家事法庭~一樣會要你們~調解~才會進行裁判~
不過我建議你還是先提離婚~調解不成在補上聲請狀~把監護權判給你的理由再補上~這樣會對你比較好的~
代表你不是想離婚~只是迫無無奈~此間差別可大了~
2010-01-16 1:55 am
1.女方並不算惡意遺棄.遺棄是你沒有她的任何消息.完全聯絡不上她.
2.監護權的判決.會根據子女的最佳利益.參考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
考慮一切情況.並特別考慮下列事項.
一.子女的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的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立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和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的感情狀況.
3.經濟能力不是絕對的考量因素.誰可以把孩子照顧好才是最重要的.
4.沒有監護權的一方.依照親權可以探視孩子.有監護權的一方不得剝奪他方的探視權.如果你要帶小朋友回家.必須要監護人同意.
孩子的撫養費及教育費你還是得負擔.在怎麼說都是你的孩子.要不要負擔跟給不給探視是兩碼子事.
5.老婆為何帶著小孩在娘家?事出必有因.難道你不想瞭解.
把問題找出來.才知道要怎麼處理.還是你們兩個人就真的要就此離婚.
若不想離婚.先搞清楚你老婆為何會這樣?.


您的問題讓我們幫您解決~快又準科技徵信關心您

2010-01-15 17:57:43 補充:
有任何問題歡迎再次提出發問或來信告知.
諮詢是免費的.能幫助你解決問題才是重要.
2010-01-15 7:15 pm
反過來說,如果孩子只描述男方家庭對女方家庭完全不提及,算是偏差行為嗎?用這一點恐怕不是很容易說服別人。
2010-01-14 10:27 pm
對你的問題,我一點一點回答
1.兩個人在一起的地方叫作家,你老婆在娘家,你跟著去,那麼老婆的娘家就是你的家了,既然是你不回家,那麼遺棄對方的人,就變成是你了。
2.監護權給誰,法官說了算。
3.經濟狀況好不好,也是法官說了算。
4.是你的種,當然要付贍養費,直到小孩成年。
5.老話一句,搬去跟老婆住吧。
2010-01-14 5:30 pm
說直接一點就是自我的責任。

你選擇她當了配偶,就要承受這些你們之間的摩擦,哪對夫妻其實都大同小異。遇到問題不是先設想自己,是先體貼對方。

一個女人帶著孩子壓力很大,有娘家願意給依靠,是每個女人最大的夢想,你在這節骨眼還要拼命往負面去著想的話,對你們兩都是很得不償失的。

如果知道沒更好的辦法,那就順其自然的讓孩子稍微大一點後,她有了寬裕的精神或想法就會回來。與其你擔心孩子將來行為偏差,不如擔心你們兩沒法走下去比較是個問題。

沒法維繫的婚姻,哪還由得你煩惱那麼一籮筐?

很現實層面的,一離婚,孩子歸你的可能性並不大。再來是你所抱怨的...她住娘家你還要給生活費,就算離婚好了,你也需要支付孩子的養育費.....。

其結論並沒怎麼改變,所以各自承受選擇的責任而已。直到你們真的無法維持下去拆了盤,那也一樣,無論什麼條件也要接受,然後各自重新再整生活。
2010-01-14 2:13 pm
我個人認為: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沒有人會為了離婚而結婚的,除非那個人,精神異常! 如同你的婚姻:沒任何事發生...你的妻子會無故將你的孩子帶回娘家? 沒有任何事對他造成負面感受,他會放棄夫妻兩人共同分攤教養孩子責任,而笨到獨自帶回娘家由自己一人來照料..? (你的妻子婚後,進入你們的家庭生活...在共同生活期間,發生過什麼事...你真的不清楚?不知道嗎?)
『男方並非不負責任的先生及父親,雖然女方未帶小孩回家同住,卻也有給相關生活費用…』
不知你是真這麼認為還是沒描述清楚..有支付妻小生活費用,就算是負責任的男人? (哈~這樣全世界再笨的女人,也不會結婚.生子的)

※※※
不知你是否真心期望「一家團圓」? 如果,你只是想從提問中,得到你所要的,而不是認真去面對那專屬於你自己&你妻子的婚姻真實面...那就枉費真誠回應你的人們了...
我之所以會這麼說,是因為你只把"段落.結果"提出來,卻絲毫無從感受到屬於「一個已婚男士」基本該有的態度與理念.. 其實,你只是希望「不離緍&得到你所想要的情況.」..
試問:
到底你是如何的看待這所謂的「妻子.婚姻.孩子」?
哪個女人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越多人愛越好? 而你,最在意的是"看孩子.怕與孩子不親"...你的妻子再怎樣,起碼她有將孩子帶在自己身邊,而你呢? 認真看來,你的個人觀念&認知..有很大的缺失!!

孩子未來會偏差..? 一你現在的論調..跟著你才更慘呢...
若不離緍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改善目前的情形? 只要你有心..一定會成功的!






2010-01-14 06:14:09 補充:
最近數據顯示...孩子判給母親的案例居多!!
2010-01-14 12:23 pm
您須告知現在情況才能提供建議;監護權是已判給女方嗎?且您有權力探視子女別放棄,有相關疑問都可提出
2010-01-14 9:57 am
通常都是先建議你ㄑ女方家裡帶帶看~看能ㄆ能把媽媽跟孩子一起帶回家來...

因為一定是有原因ㄊ才會氣到要回娘家的ㄆ是ㄇ

若是ㄆ行ㄖ話....也就只能走法律途徑拉~


通常法院那邊會先要求私下和解之類的...


若是夫妻之間已經到沒有辦法談的地步ㄖ話...那就是看哪一方有能力撫養孩子~給孩子一個安定的成長環境囉~
2010-01-14 9:57 am
男方跟女方感情不好嗎?
女方位什麼都不帶小孩去給男方家?
可是試著講開或討論看看呀
2010-01-14 9:43 am
你寫的很清楚,但是我看的很模糊很辛苦-.-

你跟妳老婆沒有住在一起? 為什麼不住在一起有溝通過嗎?
你是否跟家人同住,因為人多她覺得不舒服?
你老婆長期帶小孩住在娘家?娘家都沒說話?
你老婆就算是有回到你那邊也都不帶小孩回去?
覺得麻煩嗎?你可以去接他們阿...
你跟妳老婆感情有問題?沒有的話應該好溝通ㄚ,不需要弄到要離婚吧...

收錄日期: 2021-04-30 14:16: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14000016KK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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