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用夫妻團聚的理由辦理赴港定居,只是申請的人極多,目前最少要結婚四年才會接受申請!每年尾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都會發出公告,說明那類人士的排期已夠資格辦理赴港定居手續,最近一次公告是28-12-2009發出,內容如下: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佈2010年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分數線
日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佈了2010年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分數線。2010年,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地區定居夫妻團聚類審批分數線為146.1分,即2006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 ;子女照顧父母類為60分,即申請人年齡為18-59歲,在香港或者澳門父母年齡均為60周歲以上且身邊無子女;子女投靠父母類為1分,即申請人未滿18周歲,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父母投靠子女類為1分,即申請人年齡為60周歲以上且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凡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經審批後可赴港澳地區定居。申請人如需瞭解具體情況,可向受理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查詢。
~~
http://www.mps.gov.cn/n16/n1252/n1702/n2347/2258311.html
"2006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也就是要在那天前結婚的中港或澳的夫妻其配偶才夠資格辦單程證定居。過去數年的公告都是須要結婚滿四年才夠資格的,或許以後會縮短排期,但也有可能會延長!
不要相信地方官員或某些自稱有辦法人士可以幫你妻子短期內辦妥赴港定居手續,二十多年前或許可以做得到,現在出入管制已有中央統籌辦理排期,地方官員已無法"出術"!
如果你已到達赴港審批線,就要辦以下手續:
辦單程證
行政事項:內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辦理內容:
《前往港澳通行證》
辦理依據: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申請條件內地居民因夫妻團聚、子女照顧無依靠父母、無依靠老人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等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表》;
2、交驗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3、交驗港澳關係人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港澳關係人是外國籍的,須交驗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4、提交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意見;
5、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6、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進行審查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
辦理程序:
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實行定額審批和電腦打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根據名額和申請人數,確定每年內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審批分數線。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面見詢問申請人及其擬團聚的港澳親屬,依法為申請人審批簽發前往港澳通行證。申請人憑注銷戶口證明和交還居民身份證的回執,領取證件。
收費標準:
《前往港澳通行證》50元
辦理單位:
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
~~
http://big5.mps.gov.cn/SuniT/www.mps.gov.cn/n16/n1555903/n1555963/n1556023/n1556143/n1640794/1695078.html
目前是不可能辦單程證的,但你的妻子可以辦俗稱"雙程證"的到港探親簽證,以往是三個月續簽一次,今年已增長達一年才須要續簽,除了不能換領身份證成為香港居民外,也可以長期逗留香港了。申請雙程證的手續國內人士大都知道,這裡就只給連接網頁
http://www.mps.gov.cn/n16/n1555903/n1555963/n1556023/n1556143/n1640794/1867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