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同嗎?
請舉出正方(認同)及反方(不認同)的理由、論證等等!
另外,如果你是正方,首先想像一下反方的理由,試舉出反駁,證明對方錯誤。
感激不盡!
回應一下salepig99 的回答: 不危及他人是大辨題的大原則 而你所舉出的例相似已經違反了這個原則。 因為他沒有作出適當的行為去救助他人,已經是危及了他人利益。 所謂不知者不罪。反轉來說,知者就有罪嗎? 所以我認為這個行為好像違反了「不危及他人」的原則。 本人才疏學淺,請勿見笑,並加糾正我的錯誤。!謝謝
認同 pppoookkk555所說的話! 感謝意見!
failoguai 你所指出的是一個「辨論」中「辨」的技巧。 首先說什麼是道德,雖然沒有根據什麼名人的句子,但聽老師的教導是「人與人之間的 規範行為」。 而道德標準是由人定義下來,已植在深心當中。 在香港,安樂死是百份之九十人都認為是不道德的,因為「身軀是父母所給予的,沒權利去自殺或決定。」 在歐洲地區中,安樂死是普遍人所認同的(如荷蘭),因為他們覺得:若果要依賴機器,其他人來生存,根據沒有尊嚴。 根據香港的道德標準,安樂死是不道德的。 根據荷蘭的道德標準,安樂死是不會不道德的。 所以轉移地域就可見得出道德與否。
回覆salepig99 : 他去小解,沒有第三者的時候{假設永遠不讓別人知道(其實做的次數越來越多,若心存不正的觀念,靠眼神是可以看見的。)},根本就沒有道德存在,因為我認為道德是人與人之間的合理行為或精神(本題針對行為)。€ 當予人知道或自己心存不正確的觀念,已經對他人作出危及。因為他在香港做這一些行為,似乎偏低了人的合理行為(這應該屬不合理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