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禁區抄牌

2010-01-13 2:22 am
警察在禁區內看住乘客上車而不阻止,等到乘客上了車才快速截停司機抄牌,這做法警察是否恰當?乘客是否可以投訴?抄牌是否可以駁回?
更新1:

因本人並不是司機,對交通違規事項並不熟悉,亦不知那處是不可上落,但我曾多次在那處上過車,那裡的交通比較繁忙,故看見警察時,已即時上車,但奇怪的是為什麼警察看見市民做錯,並不是即時提醒他?而是看住他做錯後才用懲罰的方式去告訴他?這是警察正確的做法嗎?

回答 (3)

2010-01-14 4:30 am
✔ 最佳答案
首先,要表明我的身份也是駕駛者不是警察,但我不覺得警察的造法不對,因為警察角色是執法者不是教育家,每個駕駛人仕考牌時已經考過筆試認識所有路牌標誌,路邊的黃線路牌的顏色已顯示禁區的時間,如你沒有車牌可能不知道但職業司機應該很清楚。

如果像你所教的造法去提醒司機祇可能會被人「寸」你邊隻眼見到我上落客呀?甚至被人投訴,至於乘客可否投訴呢?香港地任何人都有權投訴包括司機、乘客或路人甲,除非你投訴警察執法時的態度,否則也很難受理,就算警方受理可能需要司機造証人,你估司機會否廷身指証警察呢?我從來未見過老鼠會捉貓!

至於抄牌是否可以駁回?我想那個司機也不會有此奢望,你可能未去過法庭睇審理交通案件,絕大部份的司機都心急等待叫名,跟著等法官大人問認唔認罪,答了認罪交完罰就即刻開工,因為一個職業司機根本無能力與龐大的司法制度對抗。

2010-01-13 9:38 pm
警察執法是常有很多問題可討論,例於潛伏一處﹐待有人犯錯就出來抄牌。但另一廂看,如果警察企於路中,人們又會否犯法。這是個很複雜之課題,警察如果要阻止犯罪,最有效是罸你一次,勝過阻止你犯法。
你可以去駁回,但可能要引用人權法,要請律師去辦,倒不如交罸款了事。

2010-01-15 19:59:50 補充:
你是乘客,如果你是不良於行,例如受傷、年齡大等等,是可有合理論點去抗辯的。
2010-01-13 4:08 am
禁區上落客本身就係違反交通規例, 所有駕駛者都知, 警察抄牌合情合理, 等到乘客上了車就係證明違反交通規例, 如冇乘客上落車都抄就要兩睇, 但你呢個情況點會可以駁回?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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