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嘛,周旋的「解釋」也只是轉貼耶教權威解釋,雖然引用一篇垃圾,無論如何都難辭其咎,也不能太過苛責他。不過他先後兩次加入 KJV 譯本的「legs 『above』 their feet」,竟然還公然說「『後面』還另外有雙大腿」,「故此聖經並沒有錯」,這就很離譜了。究竟他知不知道他的「評論」寫了些什麼?!究竟他是不知道還是故作不知?!
2010-01-12 17:47:11 補充:
周旋的「解釋」是轉貼自光明頂《駁斥方舟子的「錯誤百出的聖經」》:
5、昆蟲四足?
●光明頂解釋:
……中文是說四足"爬行"。另外兩隻大腿蹦跳。原文(希伯來文)是說:有四肢腳爬行,卻有另外兩隻長腳蹦跳的動物。意思是指蝗蟲及其它的種類。在翻譯的時候,中文的"足"字指踝子骨以下的部份。而希伯來文"足"字指節肢動物的那種短小的沒有大腿的爬行器官。而那能蹦跳的大腿,則叫大腿。那麼中文用"足"字翻譯四隻沒有大腿的爬行器官,另外的能跳的那大腿叫腿。……
2010-01-12 18:07:41 補充:
光明頂這篇文章被廣泛轉載,例如「基督徒生活網」(cclw)這樣的大網也轉載了:
http://www.cclw.net/gospel/new/bcfzz/
而在該網的有關分類的這一條的簡介,用詞不乏敬重之言:
駁斥方舟子的「錯誤百出的聖經」
這是主內前輩光明頂牧師回應方舟子對聖經的數十個難題挑戰。其內容對我們正確認識聖經的權威,頗有幫助。
http://www.cclw.net/Bible/main.html
2010-01-12 18:33:00 補充:
「5、昆蟲四足?」已非光明頂牧師這篇雄文唯一謊言,其中「4、兔子反芻?」在未修版時也是用了類似的謊言,被拆穿,所以在以上連結的修訂版用了很長篇幅去自辯。
以下連結是原版:
http://a112.com/0207/0-a4/111.htm
他撒的謊,與周旋君轉貼的十分相似,也是捏造一單字的原文的意思:「『兔子』這個字,就是前一節的沙番。是同一件事的不同說法」
但從他的自辯可以看到,他毫無反省他的撒謊,反卸責兼通篇充滿了用侮辱字眼詆毀方舟子。試問,就算方舟子的問題真的有取巧成份,這與他把捏造「『兔子』原文是沙番的不同說法」有何相干?!
2010-01-12 18:58:35 補充:
況且他的自辯充滿了偷換概念。
利用文字出現的先後次序(英文相應的字的遲出)去誤導,去帶人遊花園,分散別人注意力,轉移視線。英文遲有「反芻」不代表希伯來文不可以早有「反芻」,難道中國到了二十世紀才有「民主」一詞,別的語言文字就不可以十九世紀、十八世紀有「民主」一字?!
他用現代生物學起源自十六世紀及「兔子不反芻是十九世紀以後才規定」為由去否定較古時期可觀察到「反芻」更是混水摸魚到極。正式嚴謹的科學與初級直觀地觀察自然現象是兩碼子,在未有科學之前人類一樣觀察到一些自然現象。天文學十七世紀才有,難道遠古觀察到的星星都是假的?!古埃及還用天狼星計算出幾乎像現代曆法那麼準的曆法!
2010-01-12 19:11:28 補充:
況且,他完全迴避教徒們常常吹噓耶經乃神所默示。
總之光明頂牧師不斷偷換概念、混水摸魚、蒙混過關,反而誣衊方舟子「蒙騙過關」!
光明頂牧師駁斥方舟子的第一點便說:「並且其中已經有問題:為什麼植物在沒有日月星之前就被造了?我個人覺得詩人一定是觀察當時的情形寫的。也就是說,在第六章諾亞洪水之前,地球被一層厚厚的雲遮蔽,沒有人看見過日月星。所以詩人就用他的觀察所得,寫下了當時人所了解的事實。」
請注意,他不是僅僅說「詩人寫下」而且非常細緻,包括「觀察所得」,並由於當時的一些自然障礙,以致觀察出來的結果有誤。
2010-01-12 19:13:01 補充:
他說「創世記第一章是記載詩人對創造的概略看法」、「詩人一定是觀察當時的情形寫的」、「詩人就用他的觀察所得,寫下了當時人所了解的事實」,斷言《聖經》是人根據自己觀察的成果寫成,等同於否定《聖經》是神默示寫成!但他反駁方舟子明明就是為了維護「《聖經》是神默示寫成」,
他等於在說:「《聖經》是人用自己觀察所得,寫下自己所了解的事實(絕對並非神默示寫成),所以《聖經》絕對是神默示寫成!」
再說基督教界一再聲稱《創世記》是神默示摩西寫成的,聖經明明說摩西是挪亞第十四五代玄孫,怎麼又變成了「在第六章挪亞洪水之前……」?
2010-01-12 19:14:46 補充:
另外,光明頂大牧師提出「在第六章挪亞洪水之前……沒有人看見過日月星。所以詩人就用他的觀察所得,寫下了當時人所瞭解的事實。」又是想證明什麼?
在這句之前是:「為什麼植物在沒有日月星之前就被造了?我個人覺得詩人一定是觀察當時的情形寫的」,哦,原來他是想用當時「沒有人看見過日月星」來推理出當時詩人觀察到有日月星--不過是在植物之後被造!
他的邏輯真出神入化!
2010-01-12 19:39:40 補充:
至於他對第一點的駁斥,『連中文都看得出來,神是把從前用土所造的走獸飛鳥,都帶到他面前,讓他命名。英文聖經更加清楚。用的是過去式。……用英文翻譯,最好寫成:God brought to Adam the beasts which He had formed.用中文說就是:「神把他先前所造的野獸,都帶到亞當面前。」』
既然『英文聖經更加清楚』,他的那句英文經文為什麼不用現成的英譯本,而要自己寫?
例如 KJV 等等 的formed 是用簡單過去式,而非像他那句那樣用過去完成式!
造假造到這樣明顯!
2010-01-12 19:41:58 補充:
他回應「23、巴沙死後十年又是一條好漢?」質疑 [王上 16:6-8] 的巴沙在「猶大王亞撒二十六年」死但 [代下 16:1] 卻說他在「亞撒三十六年」攻打猶大的矛盾。明明兩處經文都說明了所用紀元,而且用同一紀元,光牧師竟以『沒有紀元』為由去辯護,並且用「就好象台灣用民國紀元,大陸用公元紀元……有了十一年的差距。如果我說,我生在36年。就有可能是六十三歲或者五十一歲如果我不幸十年後過世了。怎麼?九八年過世的光明頂,怎麼可以在死了以後還可以在網上和方舟子爭辯?豈不是光明頂死後十年又是一條好漢?」去比喻。
蒙騙過關得這樣明目張膽!
2010-01-17 23:59:47 補充:
被我拆穿了周旎的所謂評論的謊言,使得連同 andrew_liangty 在周旎那裡留言的謊言(反基只會看到“錯誤”,他們是不會理會事實和聖經原文)都因而一併徹底破產,腦羞成怒,在這裡用新謊言撒野、撒賴,面皮真夠厚!
連周旎的所謂評論也是說蝗蟲那雙作蹦跳的所謂大腿(其實是較大的腳腿)是後面。還夠膽說在上面。
周旎的所謂評論的「希伯來文"足"字指節肢動物的那種短小的沒有大腿的爬行器官」被證實是謊言,證實「足」的原文的意思與別的文字的「足」基本相同。「足」腳腿的下部,那末,足以上便是大腿,經文的意思是十分清楚。
2010-01-18 00:22:00 補充:
那是耶經作者以為蝗蟲只有四隻腳腿,而用這四隻腳腿其中的下部(即「足」)爬行,用這四隻腳腿其中的上部(即「腿」)蹦跳。那是耶經作者沒有常識。不過,我不會取笑他們,我在評論便指出,成年人,如果少接觸,因此沒有這樣的常識,也不足為奇。
為什麼要出到那麼重的用詞『所有三歲小孩都知道』?真的所有三歲小孩都知道它們是四腳行走的嗎?!以下影片顯示出較大的腿是在後面而非在上面,是用六腳行走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4n_oSX8bKQ&feature=related (蝗蟲)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MRTQ84Hhzg (蚱蜢)
2010-01-31 17:41:00 補充:
andrew_liangty 在012 說:
『試問樓主有見過蝗蟲???是否見過六腳行走的蝗蟲???
所有三歲小孩都知道它們是四腳行走的!為何樓主相信六腳行走呢?!』
這句話清清楚楚是蝗蟲不是六腳行走的。到我貼出兩套 video 證明是六腳行走,他在 015 又改口:
『大家都知道蝗蟲是兩腿蹦跳的,除了這兩腿,其餘四足是不能蹦跳,只用於行走。(這是聖經作者的區分,難道有不對嗎?!)』
迴避了自己說過蝗蟲不是六腳行走的。
另外他貼出來的連結的圖片,清清楚楚較大的腿是在較小的腿的後面;明明不是四足部份(part),還睜著眼顛倒黑白,硬說成是 upper part,真厚顏!
2010-01-31 17:42:09 補充:
andrew_liangty 在012 說:
『試問樓主有見過蝗蟲???是否見過六腳行走的蝗蟲???
所有三歲小孩都知道它們是四腳行走的!為何樓主相信六腳行走呢?!』
這句話清清楚楚是蝗蟲不是六腳行走的。到我貼出兩套 video 證明是六腳行走,他在 015 又改口:
『大家都知道蝗蟲是兩腿蹦跳的,除了這兩腿,其餘四足是不能蹦跳,只用於行走。(這是聖經作者的區分,難道有不對嗎?!)』
迴避了自己說過蝗蟲不是六腳行走的。
另外他貼出來的連結的圖片,清清楚楚較大的腿是在較小的腿的後面;明明不是四足部份(part)。還睜著眼顛倒黑白,硬說成是 upper part,真厚顏!
2010-02-13 14:51:44 補充:
andrew_liangty 在 012 說得清清楚楚蝗蟲用四腳行走:『試問樓主有見過蝗蟲???是否見過六腳行走的蝗蟲???所有三歲小孩都知道它們是四腳行走的!為何樓主相信六腳行走呢?!』被我在 014 用 轉貼兩套影片證明他錯。
他繼續在 015 貼出維基資料,清清楚楚是較大的腳是在較小的後面,他還厚著面皮睜著眼顛倒黑白,硬說是在上面。也被我拆穿。
他無詞以對之下,靠訴諸群眾。誰都知,多人信不代表就是真理,曾經很多時間幾乎全人類都相信大地是平的,後來才知球形。
『“四足”和“六足”之區分』反而『大費周章』,此人之顛倒黑白又一例證。
2010-02-20 00:48:56 補充:
andrew_liangty(022):『樓主的兩套影片真的能證明蝗蟲六腳行走嗎???我在影片只見到它用四足爬行而已,到底是樓主眼花,還是我眼花呢?!如果樓主硬說蝗蟲是用兩後腿爬行的,樓主的科學常識真是了得!?』
影片所示,事實上是六腳行走,andrew_liangty硬說是四腳行走,別人是無法阻止他的,但看官自會判斷。他還有樣離譜,把我的話變成是『蝗蟲是用兩後腿爬行的』。
我明明是指出耶經是「用這四隻腳腿其中的下部(即「足」)爬行,用這四隻腳腿其中的上部(即「腿」)蹦跳。」他又把我的話變成是『是四足爬行和四足蹦跳的』,這樣篡改別人的話,真離譜。
2010-02-20 00:59:12 補充:
andrew_liangty(023-024)
他自己寫也是『四足(thier feet)之上面的』(注意是 feet),feet 的上面,當然是 legs。難道四 feet 的上面只有一 leg?!他又用其一貫變戲法的手法去歪曲事實,明明是『四足(thier feet)之上面的』,到下文馬上篡改成『每一足上面』。
2010-03-02 15:39:48 補充:
『樓主認為的“四足爬行”以及“四腿蹦跳”是分開的嗎?!如果是“四足爬行和蹦跳”是樓主的意思,那本人何來篡改您的話呢?!』
andrew_liangty 之前的謊言(例如把我的話篡改成『蝗蟲是用兩後腿爬行的』),被我戮破,無詞以對,便找一句偷換概念。
andrew_liangty 所說的可不是『“四足爬行”以及“四腿蹦跳”』而是『是四足爬行和四足蹦跳的』,足和腿的確是不同部份,但他偷換概念成『分開』。耶經內容是用足的部份行,而用腿的部份跳。我從沒說過耶經說用足爬行及蹦跳。
數目四及六的分別是一目了然的,此人反說『大費周章』,真一貫都顛倒黑白。
2013-01-04 15:52:11 補充:
"creeping thing that goeth upon all four" 就是爬行時是用「四腳」,還還要狡辯?!
原文04605 ma`al 可解作「較高的部份, 較上面的部份」、「在較高位置之處」,這裡只能解作「較高的部份, 較上面的部份」,因為顧名思義,「位置」就是所「置」的位。
例如服一個站立的人的位置,是指他的腳與地接觸點。是以兩個人站在一起,儘管一個六呎成人而另一個四呎小孩,成人的位置就是在小孩的旁邊而非「上面」,肯定不會有人說成人站在小孩的「上面」。連Zoe自己都說「前兩對足」、「後腿」。
2013-01-04 15:53:14 補充:
耶經很清楚是用4腳爬行:
〔利11:20〕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
All flying insects that “creep onall fours” shall be an abomination to you. ... every flying insect that “creeps on all fours”: those which have jointed legs above their feet with which to leap on the earth. (NKJV)
2013-01-04 15:53:33 補充:
All flying insects that “walk on all fours” are to be regarded as unclean by you. There are, however, some flying insects that “walk on all fours” that you may eat: those that have jointed legs for hopping on the ground. (NIV)
2013-01-04 15:53:52 補充:
如果在上面的不是這四足的「較上面的部份」(希伯來文原文的第一義)而是另外有兩腳,則除非那兩腳完全不用來爬行。事實上我們都知道這類昆蟲是用六腳爬行,以下博文有兩段短片,可看到昆蟲爬行:
http://blog.yahoo.com/_IXZTR3D4YBTM4ZKRMCC7GAIBYI/articles/419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