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海關 法律問題

2010-01-12 4:59 am
本人有幾個法律問題:

1. 有一些大陸出版的書...如果在大陸書城購買...在香港賣...會否犯法? 犯了什麼罪? 會有什麼刑罰?

2. 如果香港人到外去旅遊(例如到英國)...可否在網上到香港賽馬會投注? 又可否到當地的博財公司進行網上投注?

3. 如果在香港..可否到外國賭博網站(e.g. bwin)投注? 如果外國人在香港又可否到外國賭博網站投注?

4. 可否到內地購買大量電子零件番港? 有什麼東西是不能戴回香港? (除籠物...香煙..毒品等) ?

回答 (2)

2010-01-14 1:32 am
✔ 最佳答案
1. 只要你同出版商達成版税協議, 就無犯法. 又或者你當二手書賣, 都無犯法.
2a. 除非該國法例禁賭, 否則無犯法.
2b. 同樣除非該國法例禁止外国人投注, 否則無犯法.
3. 不可以. 拫據香港法例第148章 <賭博條例>第8條 – “向收受賭注者投注”:
任何人向收受賭注者投注(不論有關賭注是在香港境內或境外收取), 即屬犯罪, 可處以下刑罰:
(a) 如首次定罪, 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3個月;
(b) 如第2次定罪, 可處罰款$20000及監禁6個月;
(c) 如第3次或 其後再定罪, 可處罰款$30000及監禁9個月。
所以無論收受賭注者在當地是否合法經營, 只要你身處香港, 而向任何境內或境外嘅人或公司以落注 (馬會除外), 你就係犯左法.
4a. 要睇你所指嘅 "電子零件" 係唔係屬於香港法例第60A章<進出口(一般)規例>中列明限制入口之物品.
4b. 太多不能盡錄. 請參考香港法例第60A章<進出口(一般)規例>Schedule 1.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4: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11000051KK0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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