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來信用証問題

2010-01-11 11:29 pm
我在1994年由朋友給我一張大來信用証附屬卡,約一年多因和那位朋友因私人問題,我以沒有再用,至於當時那位朋友尚欠我金錢,因此卡內尚欠款項亦由他支付,一直相安無事,但十多年後我剛收到銀行信,註明那張信用卡我尚有欠款未付,請問各位我應該怎樣,那位朋友以沒有聯絡,他至今亦欠下我錢未付,我是否需要負責呢?謝謝各位幫忙 Thx !!!
更新1:

我真的很心急,希望有人可以給我寶貴意見

回答 (2)

2010-01-16 7:05 pm
✔ 最佳答案
但十多年後我剛收到銀行信,註明那張信用卡我尚有欠款未付,請問各位我應該怎樣,那位朋友以沒有聯絡,他至今亦欠下我錢未付,我是否需要負責呢?
答: 當銀行基於某類原因, 無法與持信用卡者聯絡, 自會尋找附屬卡者, 甚至是擔保人 (若有的話)。 根據法例, 這些人士, 是需要對此債務負責的。
另一方面, 閣下與朋友之間的債務, 可經小額錢債的案件追訴; 但是, 法庭上審理這事項時, 兩者是不會混為一談的。
參考: 月光光
2010-01-14 6:42 pm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07: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11000051KK0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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