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虛假公司交易

2010-01-11 5:11 pm
如有人用虛假公司(即沒有註冊及登記)與別人作出交易,,,會否觸犯詐騙及邢事法???

回答 (1)

2010-01-11 9:34 pm
✔ 最佳答案
當然犯法啦. 重有可能犯兩條.
用虛假公司與別人作出交易, 係犯左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 - 欺詐:
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 即屬犯罪. 循公訴程序定罪後, 可處監禁10年.
如果過程中有使用假文件, 例如假卡片假信紙等, 就犯埋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 - 使用虛假文書: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 而使用該文書, 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 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 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則該名首述的人即屬犯罪.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處監禁14年.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8: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11000051KK0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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