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現時欠債尚餘十二萬,申請破產好似好唔抵,而且申請破產要成$15000,一時間又無咁多錢,可否不供款三至四月後才申請破產,或者等債權人申請我破產呢?
答:樓主你好!閣下 在這裡問及類似問題,收到大堆廣告就是必然的了,卻也無需動氣!
至於你遇到的問題,就是申請債務重組者常見的典型問題!這就是不少欠下債務的人要考慮的選擇債務重組,還是乾脆申請破產好呢?
當然選擇債務重組有它的好處,但因還款期長達數年,當中出現變數的機會太多,基本上祇適合工作和薪金穩定的人士選用!最怕就是如你現在的工作和收入改變的情況出現!
到了現階段你已還款幾年,欠債數目經已稍減!但當還款突遇壓力時,因無力依期還款會被要求立即破產,那麼之前節衣縮食盡力還款的努力便會白費!結果在還款一段時間和數目後,依舊逃不過要申請破產的命運!那倒不如當初便一早申請破產,反正收入都是要受他人控制,而最低限度破產期在如今已過了大半!
樓上網友提及的說法我有不同的見解!
首先債權人是絕不會主動申請你破產的!因為在你無任何有價資產可供充公的情況下,是無任何債權人會願意向破產管理署支付一萬三千多元的費用,而去申請你破產的!
而且債務重組祇有一次機會,在得不到原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是無法再行訂立另一份債務重組計劃,當無法履行還款責任時,基本上祇有立即破產一途!更遑論重新申請另一份!這就是為何你向代名人提出還款原求時,對方不答允兼冷言地叫你申請破產的背景!
當然欠債數目祇是十二萬,要破產是非常不值!如果能如樓上網友所言,可以向親友商借以渡難關就最好不過!祇是我相信樓主如果有此能力和機會,也無需煩惱和在此嘗試尋求幫助了!
至於自行申請破產的費用,也無需一萬五千元!祇要你並非委託律師辦理申請破產的事,那自行申請破產的費用祇需$9,695.元!
事到如今,建議你直接跟代名人說清楚!你告訴對方你的還款數目祇能是二千元(或許說你願意多還幾百),請他代向你的債權人說項和申請一下通融!你表明你有還款的誠意,祇是因收入減少關係才導致還款數目減少,祇要對方同意你依然願意延長還款年期去償清這些債務!假設對方拒不接納,那你限於能力亦根本無法奉行對方要求的還款數目!要如何處理就請債權人看著辦吧!反正你申請破產後對方亦不一定能取得任何還款,而且四年破產期滿後你不管還清債務與否,都已無需再行負責償還!
總之你每月照常歸還二千元(對方可能會拒收,但你不要理會,按月依時預備這筆款項),不管對方有何行動你都照做以示你遵守還款協議!因他們重提要你償還舊數$4,100.元一事也要得你同意才行(當日減少至還二千元是得到你們雙方同意的),並非由他們單方面說了算!但假設你中斷還款則是你先行撕毀還款協議,在情理上於你不利,對方更不會願意讓你繼續還較低的數目!
總之你表明,你會每月還二千,直至償清債務!他們願意接受就最好,不願意的話你亦無能無力,要如何處理就請他們說清楚吧!暫時先將問題交回給對方,先試探一下對方的反應再謀對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