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福爾摩斯」是譯 Sherlock Holmes 的姓 Holmes。用中文稱西方的外國人,不成文慣例是只說姓氏,如戈爾巴喬夫(Михаил Сергеевич Горбачёв)、歐巴馬(Barack Hussein Obama II)、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稱上多於一名的同姓外國人才需要用上名字。
「福爾摩斯」為何譯成「Holmes」?尤其令人奇怪的是「福」不論在北京話還是粵語中都是 f- 聲母,怎會走出一個 h- 來?這就要知道第一位翻譯福爾摩斯探案著作的人是誰,那是清末民初的翻譯家兼古文家林紓。他是福州人,所以翻譯名稱也是用福州話。
福州話沒有聲母 f-,主流漢語中讀 f- 的在福州話中都讀成 h-。其中「福」字在福州話的發音為「hk」,「福爾摩斯」這譯名自然很容易理解了。
參考:
http://smalleditor.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837364
http://zh.wikipedia.org/zh-tw/%E7%A6%8F%E5%B7%9E%E8%A9%B1
http://zh.wikipedia.org/zh-tw/%E6%9E%97%E7%B4%93
http://zh.wikipedia.org/zh-hk/%E7%A6%8F%E5%B0%94%E6%91%A9%E6%96%AF
2010-01-08 07:49:13 補充:
誤寫更正:「福爾摩斯」為何用以譯「Holmes」?
未能顯示更正:「福」字在福州話的發音為「hok」←這裡的 o 字上頭,有條斜向上升的短線,像普通話第二聲的標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