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詐欺”官司如何勝訴?

2010-01-08 12:20 am
想請問前女友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用某些原因要求匯款(有匯款單據),後來避不見面,想請問若提“詐欺”告訴,勝訴機會大嘛?? 麻煩解惑!Tks.
更新1:

謝~謝~各位的回答&幫忙!! 謝謝!

更新2:

謝謝各位大大~~ 若提出刑事訴訟的“詐欺”告訴,是否可以同時提起“民事求償”的動作?謝謝

回答 (3)

2010-01-08 12:53 am
✔ 最佳答案
你好~
以結婚為前提而要男方給予金錢的詐騙手法屢見不鮮,而已此提出告訴的案子也越來越多!
如果要提出詐欺的告訴先參考一下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須犯罪者主觀上(本身)有想要騙取他人之物之意思。
詐術:須使用詐術,並使他人陷於錯誤,誤以為是真的。
交付:他人須將物交給犯罪者,並因此交付而受到損害。
此三點為構成詐欺罪之要件,構成詐欺罪必須三點同時滿足,缺一不可。
由此以結婚為主題而欺騙金錢甚而避不見面,顯然已觸犯了該條法律的刑責,你可以據與提出詐欺並求償的訴訟。
參考: 敏峰知識網
2010-01-08 2:38 am
1.刑事告訴期六個月之內,超過一無所有(含調解),損害賠償兩年,要繳裁判金,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不用,如果要跟你
和解的話早就和解了,不會拖過告訴期,

2.決定在於你? 爭取機會.不爭取等於是零=
他們都會走=民法監護權訴訟=確保自身利益=你只好透過=法律保護=自己的利益=當事人的陳訴意見=經驗都需要(時間)去比對引證=用人工比對如何在法律上保護=自己的權益=人是很現實的?=

法條適用性=....如何的應用..

來了尋法律途徑解決=[不爭取]=機會=是等於=零] [不爭取= 機會是等於零]?=
爭.取自己的權益.=原告=被告.以免喪失主張的=
爭取最=大利益或=補償
參考: .法律人第一線實務經驗
2010-01-08 12:49 am
勝敗關鍵在於舉證詐欺之實。要有相關證據才能提告。

所謂詐欺.必須使用詐術陷於錯誤-
使人交付財物才會構成其要件!
對方雖然謊稱結婚.使其取得金錢.但前提是雙方為男女朋友.且交往因素.故在刑法上要依詐欺罪相繩.恐怕獲不起訴處份機率非常高!


這是民事問題,[詐欺][背信]成立詐欺要件不高.在台灣男女朋友的金錢糾紛通常都是沒有保障的,贈與是法官通常會認定的處理方式!!


一:你可以到民事法庭提出[請求還錢]訴訟

二:即使對方不出面,只要證據充分,法院會逕判你勝訴,並發[給付命令]

三:拿[給付命令]到國稅局查對方的財產如薪資'存款'不動產等

四:若有則申請查封,若無則徒呼負負.
法律上的借貸關係,不一定要有借據。只是如果有借據的話,是比較容易舉證有借貸關係的。如果沒有借據,則您必須另行以匯款單等相關證物來舉證。所以,對於積欠您的債務問題,您仍然可以請求對方償還。




2010-01-09 07:32:43 補充:
一般移送地檢署到開庭
大約需要一個月至兩個月以上-只要知道對方地址姓名即可立即提出民事假扣押裁定(不是在偵查庭提出)做出假扣押裁定後去查對方財產再決定有無作假扣押之必要!

需要等到他刑事案件被起訴後
可以附帶民事求償~如果能證明他就是詐欺妳的人
當然可以取回你所匯款的錢~但倘若對方沒錢就無法要回~妳可先詳細把妳被詐騙的過程及帳戶資料、金額等詳細載明
供檢察官參考偵辦
但是訴訟過程可能會很冗長

收錄日期: 2021-04-26 20:18: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07000010KK0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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