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埠新娘打著離婚名堂分產如何是好

2010-01-06 4:28 am
事因過埠新娘龍惠琴2007年12月左右丟下小孩失蹤,經本人查實跟另一男子x發展婚外情,我与第三者并鬧上警署,据此過埠新娘龍惠琴為急于擺脫本人,又因离婚未符合こ年分居條件,她便不昔千方百斗編造故事:報警陷告本人打她,亦同時在社署x家福會掣造假証供以滿足分居不足ニ年离婚的其它條件,但因本人确為正氣并無犯錯,并將她的主因婚外情告知x社署家福會(社署有記錄),她因此得不到支持,上計不成又委托x律師行的x律師在未符合こ年分居條件下,不昔千方百斗編造原因,因此便正式擺上家事法庭。
分居期間本人為挽求婚姻給了她合共三萬幾錢,并承諾不离再給十萬,目的抬高她的身价,以她的性格必向第三者討价,并將小孩硬的給她,希望親情能戰勝婚外情這點x家福會有紀錄,她層同我講現在离婚再跟內地人假結婚亦都能掙幾萬快錢,出來幾年就能并到了一個有露台的公屋,并且不用エ作可領取綜援,現婚外情不能為她帶來財富后,就串通律師轉而向本人榨取
本人早就無條件同意我太太提出的离婚條件,但x律師卻不斷鑽法律罅,串謀原訴人不斷編造謊言, 出爾反爾,有見証人簽了同意書宣了誓亦可以不算,強行干預訴訟.破壞和諧社會.說要拍賣我自住的居屋.現請各位幫我解答如何是好?

回答 (3)

2010-01-22 2:47 am
無滿意解答,回答者并無具備解決能力的智慧.
2010-01-16 4:33 am
無最佳解答
2010-01-08 12:55 am
唉!清官難審家庭事,當初你娶時沒有看清這個人的嗎?現在到此地埗己無話可話,留得住人也留不住她的心,不如現在輸少當贏,早早了斷,重新開始,總比沒完沒了好,你當初種了這個因,現在結了這個果,我明白你會不憤,但再下去沒有更好的結果,不若把心思放在小孩身上,稚子無辜,請記得捨得,要捨才會有得,再者我相信有因果報應,你太太現在所做的,將來必自食其果的,希望能幫到你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01: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05000051KK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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