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煩,係咪要幫個pk付款呢?

2010-01-05 2:50 am
本人幾年前曾為前男友作彌償人,以協助他向學生資助審裁處申請免入息審查的借貸.而於零八年八月十二日,該位不負責的pk前男友申請破產.當時我知悉後已問他有關我作他彌償人之事,他說已把債款報了給破欠,由破欠來處理,我不會上身的.
但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本人收到學資的追款信,要求本人還款,而且利息是計至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有無會法律人仕能回答本人,是彌償人責任在破產法例之上,還是破產法例在彌償人之上呢?
請問本人是否要還該筆款項呢?學資處在信中表明已知條pk已破產,但又來追我數,又話會交律政師處理,我又是打政府工,很擔心影響了工作呢!
請回覆...急急急...

回答 (3)

2010-01-07 1:24 am
✔ 最佳答案
你為前男友作擔保, 即係話你應承政府, 佢唔還錢或無能力還錢, 你就代佢還. 佢而家破產, 無錢還, 你就要履行你嘅責任, 代佢還錢. 政府追你數, 合情合理合法.
因為破產果個唔係你, 你唔受破產法例保障, 所以無你所謂嘅 "...彌償人責任在破產法例之上,還是破產法例在彌償人之上...".
律政司係代表政府處理一切法律問題, 即係政府嘅 Legal Department. 律政司唔係淨係處理刑事案件. 所以如果政府告你, 就會由律政司出面.
基本上, 你一定要還錢, 否則佢會告上法庭. 好多私營機構在僱員合約有列明, 如果僱員同公司有法律紛爭, 僱員會被要求離職, 以免有角色衝突. 我唔知政府有無呢樣嘢, 但個人意見, 係有嘅居多. 穩陣起見, 你應還錢, 當買個昂貴教訓啦!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10-01-08 9:27 pm
peterchan 知識長的意見完全正確!

樓主今次是遇人不淑了!雖是百般無奈,祇是這筆債務仍舊要算在妳的身上,祇好算買個教訓吧!
2010-01-05 8:06 am
莫講破產, 若果算佢走佬, 或者黑心d死埋. 彌償人都要幫佢付款. 不過又唔係刑事, 點解會律政師處理?既然你打政府工,即係識字的話,條數走唔甩. 不過可以要求係破產者既收入中抽一部份還債.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3: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04000051KK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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