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解除破產令後的問題。。。

2010-01-05 12:26 am
本人於02年9月伸請破產,06年解除破產令,至今又過左足足有3年多,現有以下問題想請教一下︰


1. 聽說個人信貸資料庫會keep record共8年 (由伸請破產開始計),咁8年後銀行係咪睇唔到我以往既信貸record?


2. 咁足左8年後我需唔需要自行通知 (或俾錢) 去跟個人信貸資料庫聯絡?通知佢地update番我既record?


3. 解除破產令時,破產主任出左封信俾我去開銀行戶口,咁8年後如果我想開銀行戶口,我仲需唔需要拎呢封信去呢?


4. 如足左8年後我有需要跟另一半開聯名戶口 (另一半唔知我曾破產),銀行又會唔會需要我出示封信先俾我地開戶口呢?


5. 如日後我同另一半買樓,對方負責伸請按揭,但如果張樓契加埋我個名既話,對方有無可能知道我曾經破過產呢?


好多問題,多謝幫忙解答。

回答 (1)

2010-01-08 10:07 pm
✔ 最佳答案
樓主妳好!相信我曾答過妳較後日子的其他提問!因最近事忙故現在才能回答你這個早前的提問!

1. 聽說個人信貸資料庫會keep record共8年 (由伸請破產開始計),咁8年後銀行係咪睇唔到我以往既信貸record?
答:理論上是!但妳當年破產時的債權銀行仍然有妳的壞賬和破產紀錄!


2. 咁足左8年後我需唔需要自行通知 (或俾錢) 去跟個人信貸資料庫聯絡?通知佢地update番我既record?
答:不需要!環聯的紀錄系統會根據日期排列,順序地按資料種類而自行刪除!


3. 解除破產令時,破產主任出左封信俾我去開銀行戶口,咁8年後如果我想開銀行戶口,我仲需唔需要拎呢封信去呢?
答:我想問清楚這信件的內容!
假設妳的破產令到期解除,破產管理主任按理不會給妳開戶信!因妳已非破產者!要正式證明破產令已解除,妳需要的是破產管理主任向妳發出的「不反對解除破產證明信」,妳持有這文件去高院的書記處申請「破產解除証明書」之用!
請問妳手上持有的,究竟是「銀行開戶信」還是「不反對解除破產證明信」呢?
如果妳手持的確是銀行開戶信,建議妳不要使用!待正式申請破產解除証明書才好向銀行出示和辦理開戶手續!
因假設妳使用銀行開戶信,銀行或會將妳當作仍在破產期中的人士去處理!因這信其實祇供仍在破產期內的人使用!


4. 如足左8年後我有需要跟另一半開聯名戶口 (另一半唔知我曾破產),銀行又會唔會需要我出示封信先俾我地開戶口呢?

5. 如日後我同另一半買樓,對方負責伸請按揭,但如果張樓契加埋我個名既話,對方有無可能知道我曾經破過產呢?
答:這兩條問題我已在妳的其他提問中另文作答,恕不再在此重覆了!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2: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04000051KK0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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