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圖片參考:
http://imgcld.yimg.com/8/n/HA00782940/o/701001030185813873390540.jpg
請舉出有力的史實證明宗法崩壞及分封制帶來的危機。
廢封建,行郡縣乃勢之所趨。其實,這個趨勢自春秋、戰國以來已存在,然而肯定的廢建制則自秦始皇統一後。其間王命的不行、專橫的諸侯割據、血緣紐帶的鬆弛、宗法制度的崩潰等等,均使封建制度解體,郡縣制度隨著自然趨勢而大行其道。 現根據時勢之所趨,分析廢封建的原因與過程及分封所帶來之危機:
跟據殷周制度記載:「殷人兄終弟及,周人父子相傳,封建制從父子相傳制而來。」由此可見,周封建乃稟承前代的政治形勢而成。顧名思義,封建制度,即分封制度。周室先後兩次推行封建制度,均以屏藩王室及削弱殷商勢力為主要目的。但是,封建制度卻與宗法制度及井田制度相輔所成,若其中一個制度崩潰,其連鎖關係亦隨之瓦解 。
以西周史評論封建制度時曾述:「實踐包容政治,以達上層凝聚。」即是周室分封同姓宗室或異姓功臣為諸侯,讓他們建立諸侯國,令他們各有職份,社會上有尊卑之分,以封建的秩序,達致上層凝聚。另外,宗法制度又與封建制互相緊扣,大部份分封的諸侯均與周室有血緣關係,故此,那時的分封制能收屏藩之利。
然而,武王死後不久,隨即便爆發「三監之亂」,這顯示出封建制度出現了漏洞,未能與諸侯間互相緊密聯繫,以致殷頑民有機可乘 。其後周公東征,平「三監之亂」,重行分封,對症下藥,實行武裝墾殖與軍事佔領,周室的版圖亦因以拓展,擴大了周室的影響力。由於此時的權力系統得以平衡,成帝又雄才偉略,得賢才周公輔助,加上諸侯歸心周室,履行義務,故此天下普遍安穩,天子權力穩固。
但忽略了一點,就是封建制度的背後,必須要存在一種不斷的武力貫徹和控制。若君主勢弱,諸侯氣焰,封建制度的推行必然會出現反效果。西周末年,申侯引犬戎入關,弒周幽王,平王因勢得位。其後平王東遷,以弒父之嫌,不為正義所歸附,而周室為天下共主之威信亦蕩然無存,王命不行,諸侯不聽命於中央,甚至公然挑戰周室 。例如平王東遷之時,竟有諸侯伺機攻伐平王,最後又要以秦晉等護遷;還有平王崩,魯國竟不奔喪,凡此種種,均可看出他們已別有野心,公然違背王命 ,形成一非正義之集團,為東方諸國所不齒。因此周室東遷後,政令亦驟然解體,此下遂成春秋之霸局。
春秋霸政。這個時期,強大的諸侯以霸主姿態出現,又以「尊周室,攘夷狄,禁篡弒,抑兼併」為口號,管治天下。其中較著名的霸主為齊桓、晉文,他們均力圖恢復封建制度。而透過文化先進國逐步結合,而為文化後進諸國逐次征服,同時亦逐次為先進諸國所同化的進展中,諸夏結合之團體亦逐次擴大,為中國逐次形成中央大一統郡縣國家之醞釀,而上古史亦逐次宣告結束 。春秋末期,霸政衰微,變而為大夫執政,大夫執政,一方面可說為封建制度繼續推演所產生,一方面亦可說是封建制度卻因此崩倒。
戰國時期,各國互相攻伐兼併,軍事競爭劇烈,封建制度解體,新的體制逐漸浮現。而其間,楚、晉等國已逐漸推行形式不明確的郡縣制度。當時,內廢公族,外務兼併,成為了封建制破壞,郡縣制推行之兩因。郡則其先為邊方軍區,較縣為小,及後邊郡日見大,腹縣日見小,亦為軍國進展應有之現象,郡縣制令受制於中央,郡縣守令不世襲,視實際服務成績為任免進退,此為郡縣制與宗法封建性質絕不同之點。自此貴族特權階級分割性之封建,漸變為官僚統治之政府。郡縣制的國家,則君權漸脫親屬關係之束縛。
戰國之中,西秦孝公所推行的商鞅變法的成效最大。秦孝公承穆公、獻公的改革,繼續致力於國家的富強,他於即位之初,下詔求賢,於是公孫鞅自魏赴秦,深得孝公寵信,他以魏國的新法為藍本,訂立一套富國強兵的計劃,以為秦國政治革新的準繩 。新政的要目,大都以法為本,勵行法治,徹底執行所訂立的法律,使國內除國君外沒有任何特殊勢力,逐漸形成了中央集權政體。又嚴密保甲,倡導增產,獎勵從軍,整理土地,把全國的城邑和村落併為三十一 縣,剷平舊日封區的疆界及改易風俗等。此一變法,令致強盛的秦國武力更為鼎盛,奠下了穩固的基礎。
其後,秦國以強盛霸主姿態吞併六國,統一中國 。秦王政即位,正式廢除殘缺已久的封建制度,並針對封建制度的流弊,採用合乎時宜的中央集權制度,行郡縣,以防止封建分權,諸侯兼併的局面再現,以秦國政制所言,這是理所當然,也可避免上述分封制所帶來之優患和危機。
始皇統一後,推行郡縣制配合背後的理制 ( 中央集權 ) 。政治制度劃一,全國的大權集中在中央政府,它直接控制著每個地方政府。地方政區採郡縣制,郡縣的首長都非世襲,更無世祿;縣以下又有完密的鄉里組織,控制著每一個「黔首」。而秦孝公變法以來,對外侵略所得的土地,大都直隸於君主;大者置郡,小者置縣,郡縣的首長,都是流官。始皇沿襲成例,每滅一國,都以其地設置郡縣。到始皇統一,全國共有三十六郡,它們皆設置於統一之前或統一之初,最早可上推到惠文王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