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
你提及的事,即你說希望將你父親的自置公屋物業在現階段轉名給你一事!
此事萬萬不可!
因你說你仍在破產期內,破產令尚未正式解除!
假設你在現在承受了你父親的物業,祇要手續一完成,這物業便會立時被破產管理署充公!
因為破產者在破產期內的所有財產收入,破產管理署都有權充公作償債之用!你連反對的機會都沒有,因為這是破產法例訂明的!這亦是破產者的其中一個代價!
這事一定要待你的破產令正式解除後,才可以付諸實行!在現階段千萬不可貿然行事!以免徒招損失!
2010-01-03 22:33:04 補充:
在現階段其實令尊可以用「平安紙」(即是遺囑) 的方式將物業業權指定留給你!
好處是暫時不用處理轉名的事,不用考慮補地價的問題,而亦解決了令尊礙於年歲想處理財產的意願!
而到律師樓辦一份平安紙,費用不多於二千元!
但亦有其風險!就是不幸令尊突然離世,那這份遺囑便要執行,到時承受了這遺產的你如果仍在破產期內,那這物業依然會被破產管環署充公!
所以依我之見,還是待你的破產令正式解除後才著手進行這事為佳!
2010-01-04 22:45:59 補充:
那我破產令在2個月後就完了.到時是否就可轉名?
答:假設你兩個月後破產令能順利解除,那到時才辦理轉名當然無問題!
但建議你去申請一份「破產解除證明書」的文件,以肯定你的破產令確已解除!
申請的資料和辦法請參考下列我曾回答的知識問題!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9082301978
2010-01-04 22:55:36 補充:
因不涉及金錢買賣唔知要唔要補地價?
答:如樓下網友所言,祇要你在令尊的自置公屋物業中並無戶籍!那理論上你要先行完成補地價才能成功轉名!
否則祇有如上文所言,假設令尊在並未有立下遺囑的情況下離世!你依然可以以遺產承繼的方式去將這物業轉名!在這情況下的轉名手續則暫時不需要補地價,待你他日再將物業出售時才需補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