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個人住的, 房仔150呎, 但我好鐘意煮野食和自製食物,
碗碟杯等快餐具可以完全足夠四人家庭晚飯用. 因為有時放幾日先洗碗, 最不喜歡手拿碗快卻未洗沒得用的感覺.
我有一個電飯煲
1部多士焗爐, 1部焗爐, 1部大焗爐(可放燒雞那種, 但收藏起作後備用的)
1部攪拌機(果汁)
1部三文治機, 格仔餅機, 蛋糕仔機.
1部打蛋器連底座
1部自製麵條機(即手動轉O的麵條出來那種)
正常一個大煲和小煲, 1個pan,
加埋幾個不同size的蛋樣模和蛋糕工具等等.. 已經覺得好多野.
我想問算唔算太多野?? 其實我間屋唔夠大, 唔係想再買微波爐, 和小丸子機等.. 我屋企人唔知我咁多野, 知道實鬧死. 佢地淨見到大細焗爐打蛋器, 其它乜機物機我都收埋晒一盒盒唔知乜野.. 真係用到未來結婚生埋仔都夠唔洗買..
其實我算唔算多電器呢?? 有無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