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652年-675年),中國唐朝唐高宗李治第五子,母親是武則天。永徽六年(655年)時,被封為代王;顯慶元年(656年),原本的太子李忠被廢,改立李弘為皇太子。
李弘曾經向郭瑜學習春秋左氏傳,當讀到楚世子羋商臣弒君故事,不禁掩書嘆曰:「這種事做臣子的都不忍聽聞,而經典之書是聖人拿來訓示後人的,為什麼要記載這種事?」郭瑜回答他:「孔子作春秋是為了要褒貶善惡,用以勸世或告誡,因此記下商臣的惡行,讓千年以後的人都知道有這樣一件事。」李弘說:「不是不能讓這種事流傳,而是我不忍知道有這樣的事,請讓我改讀別的書吧。」郭瑜向他拜曰:「『里名勝母,曾子不入;邑號朝歌,墨子回車』。 殿下資質敏睿,既然不忍聽聞這些不好的凶事,臣聽說要安定上位、治理人民,莫過於精通於禮。不懂禮則無以事天地之神、辨君臣之位,所以先王重視此道。孔子也說:『不學禮,無以立。』那麼請殿下就停止讀春秋,改讀禮記吧。」李弘接受這個提議。
龍朔元年(661年),命令許敬宗、許圉師、上官儀、楊思儉等人收集古今文集,選錄出五百篇,編集成《瑤山玉彩》,總章元年(668年),請求追贈顏回為太子少師、曾參為太子少保,高宗同意。
當時在征遼的士兵,如果有逃亡或期限內沒報到的,不但找到後要斬首,家人也要充官。李弘進諫:「如果士兵有因病而逾期不到的,或是中途不幸溺死壓死,軍法不但不會認為他們是戰死的,反而連同隊的人與他的家屬都要連坐。於法而言那叫逃亡,實際上士兵如果真的死了,連家人也要跟著陪葬,但他們有很多人背後因素是值得同情的。左傳有言:『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臣希望可以修訂法律,以後家中有士兵逃亡者,不用再受連坐之罪。」高宗也同意了這個請求。
咸亨二年(671年),高宗巡幸東都,讓太子李弘留守京師。當時遇上大旱,關中鬧起饑荒,於是李弘巡視士兵的糧食,發現有吃榆皮、蓬實的,就私下命家令寺給他們米糧。李弘身體不好,而輔佐他的人是戴至德、張文瓘、蕭德昭等人,因此有些小事都是取決於他們。
當時李弘有兩個異母姊姊,即義陽公主與宣城公主,她們的母親蕭淑妃因為以前得罪武則天的關係,使她們一直被幽禁在宮中,直到都年過二十還沒有結婚。李弘發現此事後,感到震驚又同情,便請求讓兩位姊姊能夠結婚。這件事觸怒了武后,武后便隨便將她們許配給侍衛。李弘從此漸漸不得母親喜愛。李弘又上書希望將沙苑之地分借給貧窮之人,高宗准許。後來李弘也被召到東都去,納裴居道之女為妃,相關單位表示要用白雁來進行婚禮,竟然剛好就在苑子裡捕獲了,這讓高宗很高興;而裴妃也是個相當有婦德的賢淑女子,高宗因此常和侍臣說:「東宮的事,應該是不用朕擔心了。」
上元二年(675年),李弘與高宗、武后同赴合璧宮時暴卒,時人多認為是武后毒殺他,但有說法是他因本來就病弱而早夭。高宗悲痛萬分,將他諡為「孝敬皇帝」,葬於恭陵,而且使用皇帝之禮舉辦後事。因為造陵費用太高,工程浩大,工人們苦不堪言,最後亂丟磚瓦,一哄而散。
武后時期,因為李弘與裴妃之間沒有生子,於是便命令楚王李隆基做他的嗣子,繼承香火。唐中宗復位後,將他祔於太廟,號為義宗,並追封裴妃為哀皇后。景雲元年(710年),姚崇與宋璟進言表示義宗並不曾即位,不應該與先帝們同列太廟,於是唐睿宗將李弘移到東都祭拜。開元六年(718年),相關單位表示不該再稱他為義宗,於是從此只用孝敬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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