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2月30日另案二審判決.有期徒刑一年確定..
想問!!
1.緩刑是否會被撤銷??
p.s:問過很多人.但有人說是以犯罪時間點計..那友人緩刑將被撤銷.但又有人引用刑法第75條..受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之宣告"確定"者.得撤銷緩刑..
懂嗎???意思是..友人緩刑起滿時間為98年8月30日.若以犯罪時間點論.友人必須執行3年有期徒刑.若以判決確定日計.友人只需服刑一年..
有點急....因為友人因此茶飯不思!!!義氣!!!贈與20點!!望知曉的人盡快回答!!謝謝!!
更新1:
我的天啊!! 是判刑2年..緩刑5年!!! 唉!!問題得癥結點在....... 犯罪時間點or判決確定時間點!! 會撤銷或不會被撤銷.. 但絕對沒有跟檢察官喊價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