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請問破產後有那些支出可以申請扣減還款呢?
答:樓主你好!
假設你被頒令破產,破產管理署會依據你的收入和支出情況,去釐定一個生活費的數額給你!如果你的收入超過這個數目的上限,那多出的款項就要上繳給署方作還債之用!
你的提問就是希望知道還有那些支出項目可以列入生活費數額中嗎?理論上你所有的支出,都可以全數向署方作出申報!
但接納與否的權力卻在署方或受託人的手上!
你要明白,這生活費祇是保障破產者的基本生活費用,並不保證他一定夠用!而且因為超額的數目要作還款之用,所以除非理由充分,否則署方或受託人是少有會加大破產者的生活費數目的!因為同樣要保障債權人的利益!
關於生活費的數目和釐定的標準,每名破產者都不盡相同!故難以一概而論,但你可以參考下列資料,以對生活費的概括範圍有更深入的了解!
高等法院曾經就上述所指的合理生活開支作出下列裁決 ( 按 Re Lau Nga Yee Christine 一案 ) :
不論債務多少,每個債務人的「合理家庭需要或開支」應該是一樣的。一個人的基本需要不能因為他欠下巨額債項而被減少。
原則上,子女的教育可構成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家庭需要」。教育開支屬於其中一項家庭開支,理由是為子女提供教育是維持家庭的其中一項傳統任務,而且教育下一代(包括給予大學教育),一般會被視為家長和社會的重要責任(尤其在香港環境中)。
考慮過破產人維持家庭的真實需要及破產人本身的工作特性後,法庭在上述案件中亦決定下列各項屬合理開支:
聘請兼職家庭傭工的開支﹔
在緊急情況下乘的士之車資 (以應付僱主(醫院管理局)傳召員工在緊急情況下履行職責) ﹔
供養父母的開支 (雙親均將近八十歲,而破產人的兩名兄弟姊妹亦出現財政困難) ﹔
與工作有關的開支。
http://www.hkclic.org/ch/topics/bankruptcy_IndividualVoluntaryArrangement_Companies_Winding_up/bankruptcy/bankruptcy_caseIllustration/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