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女方不自願,則她或她家長可以控你強姦。
如果女方自願,則沒有強姦。
如果女方不自願,而又出庭應訊道出真相,則你很有機會被定罪。
如果女方不自願,但不願出庭或書面指證,則由於沒有控方證人及欠缺證據,你很有機會不被定罪。
如果女方自願,而又已滿十六歲,則沒有犯上任何罪行,行為在法律上無任何問題。
如果女方未滿十六歲,可控以「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即是《刑事罪行條例》第124條:「任何男子與一名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如果女方未滿十六歲,而又出庭應訊道出真相,則你很有機會被定罪。
如果女方未滿十六歲,但堅拒驗身及作證,則由於沒有控方證人及欠缺證據,你很有機會不被定罪。
如果你被定罪,而你已成年,有可能被處監禁。
如果你被定罪,但未成年,則即使原本會被處監禁,也會改判入感化院(俗稱男童院)。在部份情況下,更會以警誡代替。詳情可參見: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9102501826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警方懷疑你涉案,都可以上門或於任何你會出現的地方,將你請到警局協助調查。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警方有足夠理據作出檢控,都可以上門或於任何你會出現的地方,將你拘捕。
假設女方自願,以下是一個正常合理的人會給你的建議:
一、查明女方是否已滿十六歲
二、如果已滿,則可放下心頭大石
三、如果未滿,設法阻止女方控告,途徑包括:
-接洽女方家長陳情:說之以理(報警會敗壞女童名聲云云)動之以情(如表示你二人真心相愛云云)賄之以錢(塞舊錢畀掩口費)
-設法勸說女童堅拒驗身、堅拒作證、阻止家長報案,動之以情說之以理或賄之以錢
四、如果女童受勸,則可放下心頭大石
五、如果家長受勸,亦可放下心頭大石
六、如果女童家長俱不受勸,則可趕在她們報案之前自首,強調你一直不知其未成年云云
以上是否合情合理之忠告,由你決定。
2009-12-29 22:59:31 補充:
女方已滿十六亦是自願,無任何問題。誣指他人強姦,可控以妨礙司法公正加以誹謗。
相信二十一世紀的警方和法庭不會低能到聞強姦就假定男方有罪,報紙亦見有許多強姦的報案人,在被警方盤問一會後就和盤託出其實是誣陷他人的個案。一個專業的問話員,應該問三句就可辨出一個少女沒有強姦後應有的心理創傷。一個專業的驗傷員,更看一眼就知道少女沒有強姦掙扎後應有的身體受傷。你未免太杞人憂天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