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情況是這樣的:
申請人今年60歲,來港4年多.雙目失明,醫院有紀錄.醫生曾開證明建議申領傷殘津貼.唯辦齊所有證件前往社福時,被職員拒之門外.原因來港未夠7年.再後,從另一機構社工口中得知可跟當區議員反映,申辦此事.因申請綜援確需居港滿7年,而申領傷殘津貼無需受此限.
此乃2年多前的事情,到目前為止也未有到區議員處求證是否符合資格申領,因想當年社福職員斬釘截鐵表明未足7年無資格申領.
現在此想詢問,請了解情況朋友指教.謝!
收錄日期: 2021-04-23 18: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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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229000051KK0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