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控告二奶侵吞財產

2009-12-28 9:07 pm
我的丈夫已同意和我補辦婚姻登記。因我們是在73年經相方家長同意和宴請親友的舊式婚禮下結婚。請問這樣可否變成是實婚姻。因我們從沒有分居過。另外丈夫已經看穿二奶的奸計。她想利用和丈夫所生的兒子要協他。和他分身家,因為丈夫初時到大陸造生意的時候能用外資投資的名義,所以用了她的名義開了公司。而她祇是簽了借句和打了指模作實。請問這樣我們可否指控她侵吞資產。和大陸的法例是否不保障香港的正式婚姻。將會怎樣判訣和處理他的私生子。
更新1:

如果照這樣說法,我的丈夫沒有和她註册,她可否要求給她善養費。因為在大陸有一間豪宅是她和丈夫的名義買的。所以丈夫也想合法地取回。請問我可以從什麽途徑取得合法權益,不能便宜那些為了錢而不擇手段去破壞人家庭的賤女人。

更新2:

我也知道這些問題很棘手,但我丈夫之前衹是想着到內地投資比交方便。也沒有想那麼多其他的問題,但那女人很聰明,不斷叫丈夫加大投資,直至丈夫知道她的陰謀的時候,他已經有大部份資產由她控掣住,並且故意和他生了兒子,要他和她結婚,以便可以更快取得合法地位。現在丈夫想和她分手,但她想得到他的所有投資和兒子的撫養權。丈夫當然不願意,因為不能讓這些年辛苦投資得來準備退休的錢被那女人騙去。現在假如丈夫向那女人提出分手,她是否可以以事實婚姻來取得丈夫的一半身家,如果是可以,請問丈夫在港的資產也算不算在內。

回答 (2)

2010-01-05 8:58 am
✔ 最佳答案
因為大陸係行事實婚姻, 即使同大陸二奶無註冊, 但有兒子又住埋. 就已經係事實婚姻. 離婚有機會要一筆過分身家.

至於用她名義開公司,如果無挪用資金等實際犯罪行為,又唔能夠指侵吞資產。佢只係收取股東應得利益。

私生子多數由母親撫養, 你老公比錢。

至於你地係香港有冇登記註冊,其實無影響大陸判決。甚至衰多兩錢重,因為係犯重婚罪.

合法取回間屋就會比錢買番。

根本你老公一早就知放緊水比條女,只係宜家扮浪子回頭想飛起兩母子。
2009-12-28 11:37 pm
我5g點解答5到你條問題la

你係73年經相方家長同意和宴請親友的舊式婚禮下結婚,其實可以係5承認,係一九七一年十月七日前在香港締結舊式婚姻或認可婚姻,香港先承認由於當時香港未有《婚姻條例》,係用清朝承襲ge《大清律例》,但1971年港府訂左《婚姻條例》,之後ge婚姻理認以《婚姻條例》訂明的方式登記,所以你同你的丈夫5算有合法的婚姻關係

如果你的丈夫同二奶有婚姻登記ge話,佢先會係你丈夫的合法元配,而你就5係

用了她的名義開了公司,當年有冇立下任何協議証明,有的話我建議你去見1d係大陸有執業資格的律師,等佢幫你地

係大陸同香港的法例下,私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權益,分生父/母的遺產

收錄日期: 2021-05-01 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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