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況:
夫妻共同持有舊房子, 土地增值稅經計算後為九千多元(自住)
有貸款, 借款人為太太
1. 若房屋過戶給先生, 是否可以贈與, 避開土地增值稅?
2. 贈與稅是否需繳交?
3. 還有無其他費用?
另外...
1. 若購買新房子, 以太太為借款人, 是否定意為"名下無房屋"?
2. 承上, 能否適用"首次購屋優惠利率"?
3. 政府還有青年優惠房貸嗎?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5-04 11: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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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228000016KK08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