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轉 職 時 , 應 如 何 處 理 我 的 累 算 權 益 ?
答: 你 可 以 選 擇 以 下 其 中 一 種 方 法 來 處 理 原 有 帳 戶 內 的 強 積 金 權 益 ( 包 括 供 款 和 投 資 回 報 ) :
轉 移 至 新 僱 主 的 強 積 金 計 劃 的 供 款 帳 戶
轉 移 至 另 一 個 由 你 自 己 選 擇 的 強 積 金 計 劃 的 保 留 帳 戶 繼 續 投 資
保 留 在 原 有 的 強 積 金 計 劃 的 保 留 帳 戶 繼 續 投 資
21. 如 何 把 累 算 權 益 轉 移 至 另 一 計 劃 ?
答: 你 可 主 動 向 你 所 揀 選 的 強 積 金 計 劃 的 受 託 人 索 取 「 計 劃 成 員 資 金 轉 移 申 請 表 」 (表 格 MPF(S)-P(M)), 或 在 按 此 下 載 。 填 妥 後 連 同 所 需 證 明 文 件 交 回 該 受 託 人 辦 理 , 作 為 你 知 會 新 受 託 人 有 關 強 積 金 轉 移 的 一 個 正 式 通 知 。
22. 轉 移 累 算 權 益 是 否 需 要 收 費 ?
答: 轉 移 強 積 金 權 益 可 能 涉 及 基 金 買 賣 , 因 此 或 會 存 在 買 賣 差 價 , 因 而 影 響 投 資 盈 虧 。 除 此 之 外 , 受 託 人 一 般 不 得 就 累 算 權 益 的 轉 移 收 取 費 用 及 /或 徵 收 罰 款 。
23. 我 如 何 得 知 自 己 的 累 算 權 益 已 妥 為 轉 移 ?
答: 原 有 計 劃 受 託 人 必 須 確 保 在 收 到 你 的 轉 移 累 算 權 益 要 求 後 30 日 內 , 把 累 算 權 益 妥 為 轉 移 , 並 向 你 發 出 轉 移 結 算 書 , 列 明 轉 移 的 詳 情 。 新 計 劃 的 受 託 人 亦 會 向 你 發 出 確 認 書 , 列 明 從 原 有 計 劃 受 託 人 處 收 到 的 款 額 。 請 留 意 , 即 使 你 將 權 益 轉 移 到 原 有 計 劃 的 保 留 帳 戶 , 在 轉 移 後 , 你 亦 必 須 核 對 受 託 人 發 出 有 關 文 件 的 內 容 。
http://www.mpfa.org.hk/tc_chi/quicklinks/quicklinks_forms/quicklinks_forms_mpf_s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