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公司做收銀,期間用左個主管密碼消除客人購買的單據,期間偷取了公司二萬元(分好幾次的),公司炒左我同報左警,基本上我認左罪了,用了二千元保釋後等左一個星期左右要返到警署報到,不過未知幾時上庭,應該再要落口供,落口供個個pc話好細單野應該罰錢多,我冇案底,當日我同我另一個同事一齊拉去警署大家都係衰同一樣野,
我有幾個問題如下...
1.我二萬元當中己還給公司一萬二千蚊,如我還埋八千元,會否判我輕d??
2.我用左個主管密碼消除客人購買的單據,會否告多我一條罪??
3.當日我同我另一個同事一齊拉去警署大家都係衰同一樣野,會否告我地串謀呢件事??
4.大家覺得我要坐監嗎?如果坐監我要坐幾耐??
5.我需唔需要請私家律師,大約幾錢有冇平d,唔想塭當日上庭個d律師!!
6.我算唔算違返誠信,我知應該都算係,咁又會點判??
ps.我真係好後悔了,唔知點同屋企人開口講,希望有人可以幫我解答.t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