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拿資遣費走人, 可是不知麼開口,
因為要表現到很爛打丙等或有健康才能資遣..
這兩項我現在都沒有..
有人可以出點意見嗎 ?
更新1:
走人只有分兩種 : 自己走, 公司叫人走.. 自己走沒錢.. 公司叫人走..分兩種:有重大過錯,沒重大過錯.. 真的沒人表現不好讓公司請你走走的嗎 ?
更新2:
在很久之前,我就一直要走了,家人一直反對..結果沒走.. 到現在後悔不已.. 如果有走人的話.. 花些時間重新開始.. 結果真的會不一樣.. 有幾句話.. 可以套用.. 人不開心,長生不老也沒用.. 一直做著自己不喜歡的事,人生有多安全.. 不喜歡的事能做的多好.. 因為沒走人,所以我的身体被搞的亂七八糟的,也沒結婚.. 到現在仍一無所有.. 或許這種問題,真的只能自己解決吧.. 到現在,我還真的沒聽過什麼對自己真正有用的建言.. 包括 家人,旁人, 路人甲, 路人乙.. 他們或許都很好心的提出它們的看法.. 不過實際上都在擋我的去路..
更新3:
可能中華民國的教育,社會就是這樣吧.. 不知有沒有什麼人能幫到我呢..
更新4:
To 烏秋 網友 : 這是什麼意思呢 ? 是說要有好時機再離開較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