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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症的分類
迄今憂鬱症發病原因的研究常出現不一致的結果,對這種結果分歧的現象,許多學者認為可能是因為各個研究所選用的患者並不屬於同一類型的憂鬱症。憂 鬱症可能只是描述一群憂鬱特徵的集合體,並不是指哪一種特殊類型的憂鬱疾患。也就是說,憂鬱症包括很多不同的類型,不同的患者間可能有很高的異質性(差異性)。
以往在憂鬱症的分類上常被學者所探討引用的有兩種,第一種是 1968 年美國精神醫學協會所修定的《精神疾病分類統計手冊》第二版(DSM-II)中的分類,第二種則是在 1980 年所修訂的第三版(DSM-III)中的分類。在 1968 年的第一種分類中,把憂鬱症分成次發性及原發性憂鬱症。
次發性憂鬱症:也就是因為生理上種種原因而導致的精神上憂鬱,常見的有:腦部的疾 病,如腦中風、腦發炎、腦瘤、帕金森氏病或癡呆症等,都有很高的比率合併出現憂鬱的現象;內分泌障礙,如甲狀腺功能過低、腎上腺功能過高等;惡性貧血;各種部位的癌症;藥物引起的憂鬱症,最常見的是長期服用降血壓藥物,以及物質濫用,如服用安非他命、興奮劑或酗酒等,都可能出現憂鬱症狀;身體得了其他的生 理疾病,如肝炎、腎臟病、心臟病等都可能合併有焦慮及憂鬱的現象。
原發性憂鬱症:主要原因一般有三大類:第一類是有明顯的誘發因素,也就是受到外界的刺激打擊,尤其是親人死亡等失落事件。若是這些事件來得過於突然,且超過了正常性格所能負荷的程度,所得的憂鬱症當屬於憂鬱性精神官能症。
思考上的憂鬱:患者常有明顯的無助、無望、無價值感、罪惡感、自責,以致反覆出現死亡和自殺的念頭,或希望早點死亡,甚至真的出現自殺行為,且因此造成自殺死亡。
情緒上的憂鬱:明顯的愁眉苦臉、沮喪、悲傷、憂鬱、消沈、悶悶不樂,部分患者還出現焦躁不安和特別容易發怒等情形。學術上有一句名言,
行為上的憂鬱:分為激動型的憂鬱,例如失眠、激動不安、食欲上升、體重增加,以及遲緩型的憂鬱,例如過度睡眠、遲滯、胃口不佳、體重減輕。但不論何種憂鬱都顯出對日常活動失去興趣、性欲降低、失去活力、常覺得疲勞等症狀。
身體上的憂鬱:早期的憂鬱現象常可能出現眼花、頭痛、頭昏、心跳、胃脹、頻尿等身體不舒服的症狀。
非內因性憂鬱症:很自然地應以心理(如認知、行為等)、環境治療為主,當然其中也包括如何減少壓力。若患者有合併出現的強烈焦慮不安,而惡性循環導致更憂鬱,則適度地使用抗焦慮劑或小劑量抗憂鬱劑,可改善其情緒,以利心理、環境等治療的進行。
2009-12-17 21:45:32 補充:
自分で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