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有關破產可否結婚呢??
1,如果一個人破產,在破產時期,可否與別人結婚,如果可以的話,咁收回來的禮金OR禮物是否需要報比破產管理局呢??之後會否對伴侶有影響呢??而當中伴侶是否需要同我一齊接受所有破產的條例呢??
2,如果先結婚,過一段時間申請破產,會否對伴侶有影響呢??而當中伴侶是否需要同我一齊接受所有破產的條例呢??而報自己的資產時是否需要連同伴侶的資料一齊報呢??
簡單說明:1,結婚前與結婚後申請破產的分別!!
2,破產是一個人的事OR一家人的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