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仔鋪走我數,可以點追

2009-12-15 10:20 pm
條數2千幾,佢結業前1個月一直拖,都會肯聽電話,到而家都結業左1個月就手提都吾開,我狂留言加出mail都吾覆,

我現在只有佢手提,可以點做?

回答 (3)

2009-12-15 10:54 pm
✔ 最佳答案
有無對方任何單據及證據?如對方的空頭支票,若無的話就不能成為詐騙,報警都無補於事。
對方的商業登記是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若有限公司是無得追。
你可致電小 額 錢 債 審 裁 處 問問
小額錢債申索是指涉及款額50,000元或以下的申索。

小額錢債審裁處主要處理以下幾類申索:
債務
服務費
財物損毁
已售貨物
消費者提出的各類申索

小額錢債審裁處並不受理下列申索:
工資
收回土地
贍養費
誹謗

你不可為了使申索額不超出小額錢債審裁處50,000元的限額,而將逾50,000元的申索分為兩宗或以上的個案辦理。但你可放棄對超過限額的部份,以便獲得審裁處受理。審裁處登記處的職員可以就你的申請給予一般程序及手續上的資料,但不能提供法律意見,也不能代你填寫表格。
小額錢債是不用請律師的。

小額錢債審裁處收費表





提交申索書/反申索書及傳票

$

1
提交申索書及反申索書—



申索額不超過3,000元

20.00


3,000元 至17,000元

40.00


17,000元 至33,000元

70.00


33,000元 至50,000元

120.00

2
傳票及副本,包括送達費用,以每位證人計

33.00

3
覆核申請書

61.00

4
上訴許可申請書

61.00







印製副本、核證文本及查閱文件

$

5
在審裁處登記處印製的文件副本連同核證費用(包括書面裁決或命令),每頁計

5.50

6
在審裁處登記處印製的文件影印本連同核證費用—




(a) 每頁或不足一頁計

5.50


(b) 紙張大小超過210毫米x297毫米,每頁或不足一頁計
由司法常務官
釐訂額外費用

7
在審裁處登記處製作的翻譯文件及證書,每頁計
由司法常務官
酌情決定

8
核證在其他地方製作的譯文

20.00

9
在審裁處登記處查閱登記冊、檔案或文件,每次計

18.00







執達主任開支

$

10
交通或運送費用,及超時支出,按路程和時間計算(須付現金)
實際開支加
20%行政費用







收集證據

$

11
傳召公職人員出席審裁處提供或證明一些記錄或文件(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要求者除外)

61.00

12
傳召公職人員出席審裁處提供其他證據—





(a) 以專家身分出席
由司法常務官
酌情決定


(b) 並非以專家身分出席,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計

61.00

13

提交誓章或聲明書(法庭執達主任的誓章或聲明書 除外)(包括在登記處宣誓) (1992 年第315號法律公告)

121.00






雜項

$

14
向審裁處提交上文未有列明的通知書或文件(表示不擬進行申索或答辯的通知書或文件除外)

55.00

15
在有關法律程序的文件上蓋章(上文已列明的文件除外)

55.00

16
上文未有列明或指定收費的其他事宜或程序
由司法常務官
釐訂收費

17
修訂申索表格,每次修訂計

20.00

18
執達主任派遞申索文件,每個地址計

10.00
查詢電話
要成功執行封票,你必須將被告的正確地址交給執達主任辦事處。如果你想知道執行封票的進展情況,可致電2802 7510向執達主任辦事處查詢。





辦公時間(公眾假期除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

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

當發出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時,審裁處及會計部將暫停辦公。
若有關警告信號於上午六時前取消,本處將照常辦公。
若有關警告信號於上午六時至十一時間取消,本處將於是日下午二時三十分照常辦公。 如果有關警告信號於上午十一時或以後才取消,本處將全日暫停辦公。
若你的案件聆訊因颱風或暴雨警告而受到影響,有關本處恢復辦公的時間,請留意電台及電視台的報導,或致電本登記處查詢。
2009-12-17 9:35 pm
我公司是推廣健康新文化
目標是將健康這個使命推廣出去~
近日公司擴充業務,需要大量熱心認真的推廣員~
兼職一星期二,三晚有二,三千元
另外full time可到8000以上~
如果你認為健康業有發展空間
我誠意邀請你來了解
請登入這個網址,會有專人連絡.
http://www.lossweight-now.com/join.html
(大專及大學人士優先)
2009-12-15 10:26 pm
報警~

將個手提號碼交俾警方,
有手提號碼警方好容易搵係邊個, 如果你知道佢個名, 樣貌就更加易搵

2千幾唔算少架啦, 將情況全部告訴給警方知~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37: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215000051KK0061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