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疑「口快快噏錯」刑期...急急急急

2009-12-15 8:22 am
如果在法庭上,當時法官己經原判我男友兩項搶劫罪監禁 5年半,而當時雙方的律師都沒有疑問的,但法官疑「口快快噏錯」講少半年,退庭後再開庭澄清為 6年,對不起,我想問其實可推翻判他的裁決嗎?因為我真的好想他可快些出來。

這件案首被告有廿九次案底,其中有7個同是搶劫案底,我男友有十一次案底,但就沒有搶劫底的。我男友我男友知道首被告被捕後,已預計向坦白一切,故曾一度離家,後來得知警察曾到訪其家,與母親商量後決定自首。當致電處理這案的亞SIR時,他們說正去緊我男友家中,叫不用去警署了,說在家等他們,但其實這不算是自首嗎?而不會獲得刑減嗎?我想問搶劫罪的判刑起步是幾多年呢?其實可上訴嗎?機會大嗎?但會否變了加刑呢?

對不起我很多問題.求求你可解答我嗎?
更新1:

多謝你呀~我明白你的意思的,但其實萬一他真係想博一博上訴不成功的都會有機會加刑嗎?還是原判呢?我最後想問的是其實自首的準側係點?因為我男友這次打比警處話去緊他們處,其實真的打算自首的,因為不是自首可減刑嗎?對不起,望可諒解我心情~THX

回答 (3)

2009-12-16 4:45 am
✔ 最佳答案
法官口快快噏錯, 或者計錯數, 常有發生. 只要法官在犯人正式服刑 (踏入監獄) 前開庭澄清, 係無問題嘅, 犯人亦唔可以因此推翻判他的裁決.

法例只規定認罪可以得到 1/3減刑, 自首本身係唔會獲得減刑嘅. 即係話, 行入警署認犯事唔會獲得減刑, 要上庭時認罪先可以得到減刑. 舉例說, 佢去自首, 但上到庭又唔認罪, 唔通又可以獲得減刑??

上訴庭在R v Mo Kwong-sang [CACC000359/1981] 一案中對搶劫罪定下的判刑指引係 -
一般持械行劫案, 量刑起點應為5年.
如果犯案時有入侵私人地方, 包括大厦後樓梯或電梯, 量刑起點應為6年.
如果犯案時有對受害人使用暴力, 包括縛起受害人, 量刑起點應為7年.
如果犯案時有以下加刑因素, 量刑應向上調:
夜間犯案、多過一人同時犯案、威嚇受害人、受害人為老人 / 小孩 / 傷殘人仕 / 孕婦、有多次案底等.
法官在判案時會定下一個量刑起點, 再根據案情而減刑, 以達至最後判刑, 即係你所講嘅6年. 呢6年已包括咗你另友認罪嘅 1/3折扣. 即係如果佢唔認罪, 會判9年. 判6年, 減埋在獄中行為良好嘅 1/3折扣, 即係坐 4年. 差不多啦!

上訴時上訴庭係睇原審法官有無在審訊時程序上犯錯或不公平, 而非重審單案. 你男友係認罪嘅, 即係承認犯案. 所以佢只可上訴不服判刑 (即係判刑 "明顯過重manifestly excessive" - 注意, 係明顯過重! 小小過重, 上訴庭都唔會干預.). 你無講在以上判刑指引中, 佢中咗幾多樣. 所以我唔可以答你是否判刑過重. 但以佢有咁多案底, 又有同犯, 我初步認為6年唔算明顯過重.

上訴不服判刑, 係可加可減嘅. 即係如果上訴庭認為判刑明顯過重, 當然可以減刑. 但如果上訴庭認為判刑明顯太輕, 亦可以下令加刑. 認罪後判6年唔算明顯過重, 亦唔唔算太輕, 上訴庭下令加刑機會不大. 如果佢係用法援, 一試無妨. 當坐車出去遊吓車河, 買個希望囉. 如果佢係用私家大狀, 就無謂啦. 留番 d 錢安家好過.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9-12-16 2:48 am
佢判6年..你老公有冇泡過呀?係咪直接認罪?
如果係直接認既話這話係72隻減3份1之後再減假期3份1
都係坐32隻..這話3年唔夠..如果佢有泡過既就減埋個d..睇你老公都應該係地院嫁啦..至於你話加刑個到?控方有冇申請加呀?冇咪這話冇low..如果上訴你唸清楚先好上..我好多朋友都係上訴唔得就加監..你話佢自首這造 直接認咪可以減3份1
6年咪算少low..佢有同類都判咁少..減埋都3年唔夠..

2009-12-15 18:50:22 補充:
6年減哂唔會4年low..唔識計就唔好計啦..
除非佢係死都唔認姐..如果唔係唔會4年low
2009-12-15 10:20 am
不可能..就算法官口快快講小半年..法官也有權覺得刑期太小而加刑..所以上訴都無用嫁...算啦當找數吧...六年...姐係四年到姐...好快就過...不過你拜山的時候...記得求下佢喎...求佢唔好再做錯事...做錯就會又多幾年見唔到佢嫁啦..知無..最後..佢d案底如果係刑事案底...就跟搶劫無咩大分別...你上訴就一定無數ok...祝你早日見反個正常的老公^ ^

2009-12-15 17:17:15 補充:
上訴...通常唔會加刑...你們可能天真了小小...自首減刑...有搵律師嗎...咁警察點講都得嫁啦...如果你真係想佢減刑...請在上訴時...搵一個正常的律師求請...不過可能性唔大...正常的律師是指...官官相為...ok....最佳減刑方法...搵曾特首..多名立法局議員..太平坤士..求請..應該會減到..好多明星都用呢個方法嫁...哈哈哈sorry..只係搞下笑姐..不過真係行得通嫁^ ^

2009-12-16 02:45:34 補充:
其實大家有無睇過刑期嫁..佢判六年..真係唔算多嫁..唔係個個案例都是一樣嫁..如果上訴就減刑..咁未個個上訴@@!

2009-12-16 11:37:55 補充:
我想問上面位人兄...係邊到見到有人講減到四年呀@@...唔好己為自已識講泡幾耐...幾多隻就當自已識法律..自已認都要睇..個人知案底..唔好講到..只要自已認就減啦...唔識就去學啦...一碌....幾碌我都識講...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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