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 伍秋月 翻譯

2009-12-15 12:50 am
異史氏曰:“余欲上言定律,‘凡殺公役者,罪減平人三等。’蓋此輩無有不可殺者也。故能誅鋤蠹役者,即為循良;即稍苛之,不可謂虐。況冥中原無定法,倘有惡人,刀鋸鼎鑊,不以為酷。若人心之所快,即冥王之所善也。豈罪致冥追,遂可幸而逃哉!”

我要這段的翻譯

回答 (4)

2009-12-19 5:46 am
✔ 最佳答案


【語譯】

作者的評論(異史氏是蒲松齡在《聊齋》中慣用的自稱):「我想上書請求制訂法律:『凡殺害公差的,罪行要比平常人減三等』。這是因爲那些公差,沒有一個是不應該殺的。所以能夠誅殺那些為害人間的差役,就是依從良心而行。即使(對那些差役)稍微苛刻一點,也不能說是虐待。況且陰間中也沒有固定的法規,對惡人施以刀砍斧剁,也不算爲殘酷。只要能令人心大快,就是閻王的所樂於見到的。又怎會有一些遭陰間追索其罪行的人,能僥倖逃脫的呢?



2014-10-17 1:27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oozoo09260.pixnet.net/blog
2009-12-16 1:44 am
就是把文字翻譯成口語化的意思阿!那些英文字是亂碼
2009-12-15 1:03 am
聊齋 伍秋月 翻譯
異史氏曰:“余欲上言定律,‘凡殺公役者,罪減平人三等。’蓋此輩無有不可殺者也。故能誅鋤蠹役者,即為循良;即稍苛之,不可謂虐。況冥中原無定法,倘有惡人,刀鋸鼎鑊,不以為酷。若人心之所快,即冥王之所善也。豈罪致冥追,遂可幸而逃哉!”
這是什麼?看不懂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58: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214000015KK0492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