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前因事被革職
現在提出司法覆核,法院會否接受?
更新1:
本人被革職後嘗試見過其他政府工但未被接納, 相信係被革職紀錄影響, 這理由是否充份? 事情係因為我一年半前入左一單傷人案 但被判有條件下撤銷控制 條件係一年不再有任何犯案 現在已經過了期限 法官判刑後我接受約5個月停職, 後來就被革職, 並沒有被開board審訊, 但我並未過3年probation 本人現在並沒有案底 各位師兄,你地覺得我呢單司法覆核有冇得打呢?
更新2:
其實如果真係要對峙公堂 都係打佢"革職"呢個行動岩唔岩 因為有好多案例, 同事犯傷人案仍可復職, 最大分別就係我未過probation 不公平對待是否可以打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