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及疏忽索償問題????

2009-12-10 3:40 am
因工受傷, 已放了三個月病假, 現已康復及如常上班, 但未判傷。

問題1. 如判傷前被抄或自動離職, 可否繼續申請工傷賠償及疏忽索償???

問題2. 是否判傷後才可申請疏忽索償???

問題3. 申請疏忽索償至收取賠償金大既要多久???

萬分多謝, 解答以上問題 ! ! !

回答 (1)

2009-12-13 9:38 am
✔ 最佳答案
解答1:僱員遭受工傷後是否繼續在職,並不會影響工傷補償和疏忽賠償的索償,僱主(或保險公司)仍然需要承擔這些補償和賠償上的責任。而僱主在勞工處判傷後所發出的評估證明書之前,不可對受傷僱員作出解僱的行動,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

解答2:一般情況下,要對個案提請疏忽責任賠償的呈請,最基本需要得到勞工處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確立了工傷補償的責任後,方可進行有關的法律程序。
解答3:個案的內容會影響整個索償所需的時間,並沒有一定的標準,一般性的個案來說,由提交令狀到法院至結案或庭外和解,大約需要6-9個月的時間。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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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9 20: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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