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的證據

2009-12-09 11:47 am
如果被控強姦罪,但控方只有事主的口供作證。事主未滿16歲。
那會有多大的機會入罪?
如果罪名成立,被告會否被判監?如果被告堅稱是冤枉的會怎樣?

回答 (3)

2009-12-10 4:57 am
✔ 最佳答案
1. 強姦係刑事罪行中最難打嘅, 因為只要女嘅話 “唔自願”, 就可以告強姦. 而且案發眸通常只有男女雙方在場, 所以亦通常只有男女雙方嘅証供作証 - 口同鼻拗! 入唔入罪, 要睇陪審團信邊個. 所以入罪機會只可以講係 50-50.
2. 強姦係嚴重罪行如果罪名成立一定會被判監
3. 上訴

提提你:
事主未滿16歲, 強姦告唔告得入都好, 被告都犯咗 “衰十一”.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4條 -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
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 16歲以下的 女童性交, 即屬犯罪.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處監禁5年.
呢條罪屬「絕對責任罪行 (Absolute Liability Offence) 」. 法例講明未夠16嘅女仔無權自願, 所以就算佢自願, 只要係同佢做過, 你都係中咗衰十一.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9-12-09 2:46 pm
咁控方都要有有力嘅證據,去證明被告有強姦女事主,
例如被告嘅精液或毛髮,如果冇有力嘅證據去證明被告有咁做過,
最多都係告被告非禮罪,但都好難成立!!
如果女事主已過幾星期或幾個月先去報案又冇證據,
咁就得個攪字,但都會攪你一年半載先證明你無事(如果你冇做過)!!
但如果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強姦女事主嘅話,
咁就恭喜晒,往後嘅日子可為多姿多采,鐵窗生涯等住你!!
未滿16歲就大鑊D,滿咗都唔見好得去邊!!強姦呀大哥!!!大罪嚟!!!

問) 如果被告堅稱是冤枉的會怎樣?

答) 如果被告真係冇做過(冇同對方有性接或被屈者)冇野好怕!!!

如果被告在雙方自願性交後被女方屈強姦已又有足夠證據,
咁就要睇你請嘅律師有冇料到啦!好難講,如果你證明唔到係自願嘅話!

如果被告有做過但唔認罪又堅稱是冤枉呢(如果又冇有力證據嘅話)!!
咁就必遭天遣,等天收,不得好死!! (不過通常都會爆鑊嘅!!)

所以最好都係安分守己,做咗又想唔認,必有報應!!
正所謂: 有恩未必報,有仇一定報 若然未報,時辰未到!!!

PS:法官同陪審團唔係傻嘅,所以有冇罪就睇律師睇自己睇彩數啦!!!
2009-12-09 12:00 pm
根據香港法律, 男方已經犯了俗稱衰十一
即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因女方未滿16歲
由於法律上偏向保護女孩子
無論女方是否願意發生性行為

男方都必須承擔刑事責任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4: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209000051KK0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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