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有薪年假,,,,????

2009-12-08 4:41 am
各位,,我想問一下
若公司結業,,,,,有薪年假問題,,,,????
本人在2007年3月20日入職至2009年12月31日
期間共,,,做了2年零9個半月野

頭兩年,,,年新巳出左比我
(2007年3月20日至2008年3月19日)巳出了有薪年假

(2008年3月20日至2009年3月19日)巳出了有薪年假


呢度....(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唔識計???

但公司到2009年年尾12月31日結業.......
即係話突出嚟既呢段日子在(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
一共返左共197日工作天....
1)有薪年假若按比例點計,,,???
2)清楚的公式係點???,,
3)可否幫我例出/計埋,,,,???


日薪$225/日.....每日返9小時...返一至五..星期六,日同假日休息,,,,紅日休息,,,
我是日薪而不是月薪,,,,thx

回答 (1)

2009-12-12 2:20 pm
✔ 最佳答案
答: 由於, 閣下在公司的服務, 已滿兩年, 正踏入第三年, 勞工法例上, 年終大假是8天的; 下列是可得到的大假, 或以相等的金額, 替代有關的假期。
1.) 應佔有薪大假: 計算上, 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當作9 個月的服務期間; 因此, 8天 x 9/12 = 6 天
2.) 有薪大假的金額: 225元 x 6 = 1,350元希望可以幫到你。

參考: 月光光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48: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207000051KK0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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