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掌摑別人, 如果無摑扁佢個鼻或摑甩佢 d 牙, 只係摑到紅腫, 就只係犯咗 “普通襲擊”罪. 通常會被判自簽擔保守行為或罰款.
如果摑到見血, 就會被控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通常會被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
如果摑到佢個鼻樑斷咗, 隻眼睇唔到嘢…諸如此類, 就會被控 “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 (俗稱傷人19), 會被判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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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 - 普通襲擊:
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 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 可處監禁1年.
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 -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 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 可處監禁3年.
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 - 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任何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不論是否使用武器或 器具, 均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 可處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