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客只租了3個月就提早退租,
我答應他扣了一個月的違約金,提醒他其它費用,他都要付清才能完成點交
點交時沒出現,都東西都搬走了,發現他還管理費和水電費都沒繳
現在己經聯絡不到人
房客欠費可以找仲介負責嗎? 仲介是單純媒合我們簽約就沒事了?
還是當初半的月的仲介費,包括一整年的服務?
像仲介介紹這整爛咖房客給我,是不是該付些責任?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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