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票是否應該?

2009-12-04 11:04 pm
以私心投票,與造票有何分別?

虛擬世界的實例: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qid=6909120400192
更新1:

pppoookkk555: 我未能明白你的立論。首先想搞清楚,你將「造票」看成是甚麼一回事?「以自己的決定投票」也算「造票」?

更新2:

答案宜以日常語言使用習慣去理解發問者的詞意,而非自己去定義詞語,否則不同的符號系統根本不能互相溝通。

回答 (3)

2009-12-14 3:28 pm
✔ 最佳答案
師叔,3p兄的拆字解說讓我猛然開竅,原來他字可被拆分為人也兩字來理解,而「十年前他曾被狗咬」可被理解為「十年前人也曾被狗口交」的意思,師叔你又學到了甚麼學問呢?你可不能隨便舉個範例應酬說「3p兄曾被狗咬」啊!要有創意,不能交行貨。

2009-12-06 19:03:55 補充:
師叔,你忘了3p兄的教誨嗎?「記著,文字是不會出現同義的,相似的機會也很少。」你怎麼說出「無論人與也,也與曾,在現實中都是同一件事」這樣的話來?你這是在反3p嗎?但你可別忘記就算3p被反倒仍有3o、3k、35把關,他是絕不會怕你的。

師叔你是否對得3p兄多了?人也玄奧起來,我只知水可以手詹,可以四貝,可以食欠,卻不知水可以口交。

2009-12-06 19:05:15 補充:
其實無論因應衛道之士的文化決定或因應科學,我們的討論都是不應該的,因為衛道之士一見到咬字就會兩耳豎立,混身毛孔擴張,連鼻孔也在擴張,腦部更發生神經質巨大共價結構現象,身體某部位產生熱能﹔由原狀態變為條件反射狀態(我是指腦袋),整個人進入備戰狀態,這就不好了。不過這都不是心理損害,要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才算是心理損害,細想實也無須多加理會。

2009-12-07 06:55:41 補充:
師叔你怎麼老是使用3p兄的網名的?有造意見票之嫌啊。
我要苦練咬口水奇技,不和你玩了。

2009-12-14 07:28:39 補充:
大家都知道﹝我的好友﹞的回答是會自動顯示在自己的檔案資料首頁中,相信很多人都會留意﹝我的好友﹞回答的問題。我在幾天前剛投了一位﹝我的好友﹞的票,我開他的問題來看時他的問題已進入投票中,不知誰是誰。我就觀察看那一位回答者的作風最像他,因為心中只想幫自己友。判斷到之後再細看內容,然後和其他回答者比較,覺得和其他人不相伯仲,我便投他一票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9120202740。
表面上看沒問題,但其實我的選擇只有兩個﹕要嗎選他,要嗎不選他但絕不能選其他對手,而且選他被列作優先考慮的處理。
這種萌芽於私處於私﹔卻私中帶公的投票態度是造票嗎?
早前曾有網友來信叫我替他的朋友投票,我見他朋友的回答內容也絕不比其他答題者弱,於是不下兩次應邀。不過我也對這位網友說,如果敵人回答得較好的話,我是會投敵人一票的。雖則我也會針對內容而投,但我本來對被投票者完全無投票意欲,卻因為拉票者的關係而投出本無意欲的一票,這是造票嗎?
知識+是一個將人性介入的遊戲平台,每人玩這遊戲時所抱持的態度都不一樣,有人焦點在級數,有人焦點在勝負,有人喜歡表現自己,有人為求知。
既是一個可有很多玩法的遊戲,怎樣去玩就形形色色各適其適了,所以與其說某種玩法應不應該,倒不如說這種玩法受不受歡迎吧。個人認為造票是不受歡迎的玩法,但私心卻除了獨行俠之外誰人也難撇掉(有慣性投票對象的就不算獨行俠了)。
若要問以私心投票和造票的分別,我相信造票的取勝目標感較強,就像乞舍會開PARTY一樣,管他誰對誰錯,反正就是幫自己友打倒對方為止,而以私心投票的取勝目標感相對較弱,兩者的分別在於有或無﹔強或弱的挫敵取向。
刻下我和你同病相憐,被捲入造票旋渦中,原因就是有人維護我,卻變成害我。但別人出於一番善意我也不能怪他,唯希望他能明白,每人玩法都不盡相同,好意心領了,心意請留在只有我一個回答者而題主又將問題置之不理時,為免心血偽蒸發才出手吧。
2009-12-05 5:25 pm
如果將你這條問題一併來看,很有趣的。

「欺侮弱者是否真的不該?」
2009-12-05 2:47 am
我先分析現實世界中應該與不應該的事的特徵:

因應文化決定,是應該的。例如禮貌是應該的,教人是應該的,刪除文章是不應該的,其可能性暫且不論。

因應科學,不應=應

因應文化,以原狀態為反射點,0<不應該<原狀態<應該。

很多人可能會對造票的行為定為不應該,其實造票是在應該之面。

造票與以私心投票:

造與做近義,都是依照故人的方法處理事情。以私心投票,是造票的一種。造票還存在以外界為標準投票的另一種,至於私心又分為夢遊或理由兩種。

造票和私心的偽意義都指「夢遊的私心」,記著,文字是不會出現同義的,相似的機會也很少。正如我剛才的說明,私心是造票的「種」。

造票是否應該?

以自己的決定投票,是造票,設立投票的目的是取得較多民意,造票用於投票中應該。

以自己的夢遊決定投票,是造票的一種,即使是夢遊都有民意,以夢遊私心用於投票又應該。

或許有人認為造票有心理損害、不公平的現象:

若其他候選人認同該投票,無話可說,若他們不滿該投票,會發生神經質巨大共價結構現象(埋怨)。他們作出緩和熱能的行動後稱為憤怒。

憤怒或埋怨都不是心理損害,這些是文化上的感知之一,非代表不應該。

投票只是選個令人接受的,正確的都要被選上沒可能做到。若要正確的,應該請專家評選,給市民評選是過於隨意的做法。

更何況虛擬世界的都不存現實的壞影響。在「知識+」中,被選最佳回答的放上,其他回答放下,事實上只是被優先取閱,在回答者的偽分上有調整。

2009-12-05 07:52:57 補充:
雖然我用「以自己的決定投票」定義造票,但主要內容是你們自己定義的「以自己的夢遊決定投票」,對於本人的定義只是略提而已。

2009-12-05 08:15:02 補充:
本人略提自己定義的原因是提點日常生活的錯字。「造票」確實包含理性投票與不理性投票,卻被大部份用在不理性那方面,聽者只理會讀音,其意義自動信任。

要細心分析文字,「硬9」先不要直接看成粗言穢語,在分析時考慮應如何把「石更月翏」取意成指責人的意義,再因其取意路經,嘗試滲透其他意思。不是從事記字,是從字記字。

2009-12-06 15:45:47 補充:
你說的句例「十年前人也曾被狗口交」做得很好,他解作「人也」,咬解作「口交」,這兩個字是最易通意的。我覺得可能有些人還看不懂,讓我詳細說明:

他=人也,人是這樣(人)的物質,也是在其次行列,人也合意「另一個人」。至於無論人與也,也與曾,在現實中都是同一件事。

咬=口交,日常知識會令有些人誤解「口交」必然指「口交『那個』」,其實咬的對象也可以是其他的東西如水、膠、人肉、電話等,沒有一定對象。至於「交」的定義又是複雜的圖像思想。

2009-12-06 20:19:20 補充:
哈哈口合,你有所不矢口了。這次的「同一件事」是指發生在「同一句」上,類似算式上的「3+2+1」與「1+2+3」是同一人牛事,裡面是有同一種元素。若非同一禾重元素,如單字「大」與「天」、「和」及「與」都不會出現同義。

水與膠的最大差別也只不過是液能心與固態之別,咬水也是可行的,這個看起來有黑占女子玩,所以我放在人列子裡。

至於衛道之士方面,本人還未有辦法可以車斤草除根,當然,若我人故到後也會帶給這些人新的知言音戈。為了人類的進止少,這些重力作也言午是必要的。

2009-12-14 07:13:37 補充:
除了=(位於)和<(小於)外,其他的都是中文字,標點符號不看也罷了。

我只用過低級程度的中文字,你不懂可以重新去理解。若是說到難懂,應該是像這些人名詞彙(van der Waals)般不明來歷。

如果你要我以你們的日常語言論證,那麼就等同於要自己以錯誤的方式學習。

神經質巨大共價結構現象:我已經在後面寫了(埋怨)解釋

夢遊的私心:還沒有嘗試把知識組織好的自由思想,所謂的情感因素(此因素最先組織)
參考: By K.W. Wong(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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