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目前我國刑法中對於販賣或持有一級毒品累犯的罰責

2009-12-03 7:22 pm
請問我國的刑法中對於販賣或持有一級毒品累犯的罰責是否有太多不妥之處!而造成相關執法單位近年來虛耗社會資源及人力!民眾是否贊成修法來改變目前的相關罰責!在此請大家考慮社會大眾實際觀感來提供寶貴意見!

回答 (2)

2009-12-07 1:26 am
✔ 最佳答案
你所發問的這個題目,講得很'概括'.
目前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哪一個部分有所不妥呢?
針對初犯一級毒品的人,政府目前是使用'美沙酮替代療法'來處遇,想問你~為何有此替代療法,卻還沒戒毒成功呢?為何還會持續吸毒被當成'累犯'呢?請問是藥頭架刀逼著你或你的家人去跟他買藥,然後吸毒嗎?
另一部分,你說的相關執法單位有虛耗社會資源,是指哪一部分呢?你沒有具體指出實質證據,又要我們如何發表意見?
如果真的是你家人在反覆吸食一級毒品,那代表他從來沒戒過毒!這是要怪自己還是要怪法律!?
你的家人真的有心想要戒除毒癮嗎?建議可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有效去除毒癮'的方法上,而不是怪罪法律制定的不好!若是你不去觸犯法律,法律關得到你嗎?
有心想要改善的話,可上這個戒毒團體的網站://www.narconon.org.tw/default.aspx 詢求戒毒專家的幫助.只要你的家人戒除了毒癮,哪管法律制定得再嚴苛,都不再與你的家人有任何的關係.
戰勝毒癮!吸毒者必須學會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面對生活中的困難,也就是在一開始導致他吸毒的困境.他必須恢復自尊和自我價值觀,以及開始一個沒有毒品的生活.缺少這一步,所有使他自己戒除毒癮的努力都會功虧一潰.
2014-11-09 11:11 a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az331.pixnet.net/blog

收錄日期: 2021-05-02 17:32: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203000016KK0242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