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承辦:沒法達成協議,另一方竟報死者失身份證去申請承辦人

2009-12-02 8:25 am
二位老人家先後去逝,沒立遺属也沒平安紙。二老婚前各自有子女,婚後並無子女,外公的子女也各散東西,全在香港,也沒有供養及照 顧。
我出世後媽媽也到外地工作留下我與外婆生活。
外婆去年逝世,外婆的子女有回港送终,外公的子女沒有來連問侯也沒有。最近外公的兒子知道外婆死後沒有立平安紙,之後我也沒有做遺產承辨。留下數拾萬元,是和外公聯名的定期存款戶口、長命契的一層樓。
我是倆老的男外孫,婚後請了工人照顧這倆老,外公住院期間他的兒子出現了,還去了外公家偷取了銀行存摺和圖章。還強要送外公去老人院更要我交出外公的樓契與身份證。外公知道後叫我保管他的身份證要交給他,外公被他安排去了老人院唔比我知那問,又唔比工人去。外公去了老人院不到十天便去逝!!!!!
外公去逝後他去報失身份證去做承辨人,我追討他给回我付出的工人費、外公的長生位費、外婆的殯儀費。我多次致電給他,他都說電話收清唔知我講怎麽收我線,再打去又唔通,過幾天再打又是這一套對話,我不知他住處,我可怎辦??
更新1:

一個月前已委託過律師,他叫我做外婆的遣產承辦,付了定金後一查之下,外婆死的第二天私人賬戶內的錢已被提清,己沒遣產可辦,律師要我再付錢代辦做申請債權人去追討, 只叫我加碼付費,又遲遲出文件!!

更新2:

各位我唔係分身家攞遣產,我只想攞 由我支付的[外婆殮葬費、外公的長生位及工人费。 外婆的子女因在外地短期內未能回港,他們可以授權我辦的。

更新3:

係外公個仔衰先的,早前佢中過二次風,大小二便同物理治療通通我照顧,又唔回來。 去醫院探外公尿片都唔肯買,幾拾元一包片都叫工人出住先,重話比錢唔好問佢,叫你老闆比。係都要送佢去老人院害死佢!!! 我話:你去做遣產承辦人,你繼承所有,我只要取回外婆殮葬費、外公的長生位及工人费。但佢竟然話:呀婆死左我地就已經無關係,殮葬費唔關我事。 **我好嬲呢翻說話,外公在醫院你又唔話*** 我:外公係你老豆咁關你事掛,外公長生位费同工人費你比翻我,既然你話我地已無關係。 佢答我話:工人係你自巳請唔關我事,外公我唔擺香港,個位我唔用亦都唔關我事。 世估唔到以為睇戲先有啲咁嘅人,原來現實中這個都算{ 絕世版 }了!!!

回答 (4)

2009-12-02 7:11 pm
✔ 最佳答案
一句講到尾,他的兒子有當然繼承權,不論他孝順與否,你都不能異議,
而你請工人,辦殯儀,又是自願出於孝心,佢唔肯比返你都無法!

如果為了錢訴諸法庭其實無乜意思,因為你的法定地位不及他,即使你分到,成數也不多,連比律師費都唔夠!


2009-12-02 20:57:05 補充:
律師話幫你,無非都是想賺你十萬八萬律師費,講到尾你唔會得到一份

2009-12-03 00:02:46 補充:
仲有!外婆先去世,外公已自動承受了外婆的遺產,再而外公去世,他兒子出現承受了外公所有遺產(包括外婆的遺產),所以你根本無任何條件去掙取任何遺產,省返淡氣吧啦!

2009-12-07 02:12:17 補充:
最後如果不服氣使了咁多錢,你可以人小額錢債庭,要求從你外公的遺產入面收返你使在辦礗儀的錢,而且不用請律師,百多元便可,只要有証據錢是用在他身上就得!
2009-12-09 5:56 am
以香港的法例來說,除非死者立有遺囑或平安紙,否則死者的遺產外孫是沒可能取得遺產的。你可以參考以下節錄自社法網的資訊,看看是否有足夠證據向你外公的不肖子追討葬禮費用。
要是你沒法取回任何費用也請你以平常心面對,始終你是為你外公外婆出錢出力,而看來是你能力所及,因此你但求心之所安就是了。俗語說「銀白心肝黑」,有些人見錢眼開,真是不可理喻的。
http://www.hkclic.org/ch/topics/probate/distribution_of_estate_to_the_relevant_parties/index.shtml
將遺產分發予所有相關受益人之前,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需要先安排支付死者的債項、葬禮費用及其他處理遺產的費用。
債項
死者的債項可包括去世前後所引致的債項,例如死者可能以其信用卡購物,但在月結單發出前去世。在去世後才引致的債項,可包括屬死者名下物業的管理費。所有債項都要在遺產分發予受益人之前核實及清還,或在分發前訂出相應的還款條文。
其他費用
除了葬禮支出,其他費用亦須從死者的遺產中支付,當中包括法律諮詢費用、申請遺產授予承辦書的費用及有關法庭費用。
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i.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ii. 剩餘遺產中的500,000元。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2009-12-02 11:19 pm
根據現行香港繼承條例, 閣下與死者關係祗是外孫, 如她/或他(外公)有兒女, 則排隊都排唔到你.

你如何孝順, 付出很大, 算是100%屬實又如何? 法律沒替定要你做或他們做, 全是你自願. 算了吧! 你孝心, 做好事, 肯定有好報, 不要為此而怪別人.

除非她/他們生前訂立遺觸, 定明你是唯一承繼人.
再說要取遺產, 也祗有你母親在生,仍有可能, 但她呢? 她不在, 則連外婆的遺產都不容你碰. 律師叫你承辦外婆的, 也是盡可能而已, 机會很少.
2009-12-02 9:20 am
咁複雜又咁重要o既事件,在這裡無人可以提供專業的意見,我建議你去搵律師幫手啦。甚至去的有律師背景的議員度求助也可。事不宜遲,要趕快了,不能讓奸人得逞啦!

收錄日期: 2021-04-22 00:07: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202000051KK0195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